《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8-27 09:05
政策原文: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津政办发〔2020〕1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务院食安委《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参照《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

  三、《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实施的主体是什么?

  答:《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具体实施。

  四、《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16项年度重点任务,分别是: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2.建立监管法规制度; 3.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4.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净化行动; 5.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6.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7.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8.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9.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10.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11.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1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3.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4.提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5.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 16.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的同时还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职责。

  五、《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的长期推进工作是什么?

  答:《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明确了6项长期推进工作,分别是: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防范重点领域和时段食品安全风险;3.提升许可便利化水平;4.加强监管能力建设;5.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6.加强科普宣传和教育引导。在明确长期推动工作的同时还明确了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职责。

  六、《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审议程序是什么?

  答:《宝坻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征求了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针对意见做了相应修改。该预案由区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