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解决我市农村道路两侧垃圾问题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明确治理职责
经查,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村公路管理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负责、镇村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和资金保障体系,市、区、镇、村四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及责任落实率100%,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目前,我区的农村公路已经实现了百分之百列养,按照管理职能,区县级公路由区交通局负责日常养管,每日巡查一次,每6公里安排1名日常扫保人员,对巡查中发现的路域以内出现的撒漏等大面积污染由公路管理站及时进行清理。乡村公路由所在街镇负责日常养管,按照每周1次的频率进行巡查,并对路域内出现的污染物进行及时清理。
二、强化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力度。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导检查组,加大对农村道路两侧垃圾的督查督导力度,每月暗访督查8-12个街镇,2个月覆盖全区所有街镇。建立健全问题点位通报制度,发现农村道路两侧垃圾等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尽快完成整改,对问题反复的、点位较多、整治不到位的街镇下发提示函、督办函,对开展不力的单位提出整改、约谈建议。二是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发挥3899人组成的农村人居环境区、街镇、村三级网格管理队伍作用,织密层级有序、标准明确、全域覆盖的村庄环境卫生网。落实好区级领导干部包联街镇、街镇领导包村、村“两委”包街道、党员及村民代表包户的工作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借助用好“路长制”、“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等制度,鼓励各街镇实施“制度+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由属地街镇、养护单位、执法部门等参加的管理网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
我区拟于近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属地街镇加强农村道路两侧垃圾清扫、收运管理,并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实际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压实属地主体责任,确保“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收运模式有序运转。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开展清洁村庄春夏秋冬四季战役等系列清洁专项行动,着重整治农村道路两侧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