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霞街道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服务 |
法规文件 |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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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民互动 |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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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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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规划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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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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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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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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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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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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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划编制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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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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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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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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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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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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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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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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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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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基本信息 |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编号、职责、权限、查处依据、工作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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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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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处罚 |
事后公开 |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7个工作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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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霞街道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2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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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3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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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4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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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5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同上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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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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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6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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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7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8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朝霞街道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暂行)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街、村级 | ||||||
1 |
征地补偿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征地批前程序 |
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的目的;2.拟征收土地范围; 3.土地现状调查安排;4.公告期限;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咨询电话。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过渡期征收土地工作指南》、《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F)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3 |
征地批前程序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包含1、被征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情况;2、被征收土地青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过渡期征收土地工作指南》、《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函》、《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 |
纳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范围,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拟征收土地所在村公示栏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4 |
征地批前程序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待土地现状调查和相关费用测算完成后予以公开。内容包括: 1. 拟征收土地目的;2.拟征收土地范围;3.拟征收土地现状;4.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5. 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6.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7. 异议反馈和补偿登记办理。8.咨询电话。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过渡期征收土地工作指南》、《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F) |
在村公示栏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拟征收土地所在村公示栏; |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 |
√ |
√ | |
5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半数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同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现修订为《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修订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村公示栏 ■政府网站 |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6 |
征地批前程序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村公示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7 |
签订补偿协议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补偿登记公告结束后,组织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 |
/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8 |
征地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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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征地批后程序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0 |
征地批后程序 |
征收土地公告 |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土地权属、地类以及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3.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4.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说明; 5. 异议反馈及相关权利告知。 (*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的不予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F)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11 |
征地批后程序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否进行修订未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F)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村公示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3.公开依据中标注为“F”标记的,为其所依据的文件已废止但尚未出台新的文件以代替,故需待新文件出台后再行修正。
4.说明:本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系参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样本制作,有关内容尚需待有关新土地管理法配套文件发布后再行修订,故此此目录为“暂行”。
朝霞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 |
征收 |
启动要件 |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其他_ |
申请人 |
√ |
√ |
√ | ||
4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其他_ |
申请人 |
√ |
√ |
√ | |||
5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 ||
6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其他 |
申请人 |
√ |
√ |
√ | |||
7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 |
√ |
√ |
√ | |||
8 |
评估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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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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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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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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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 |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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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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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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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街镇、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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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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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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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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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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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 |
√ |
√ |
√ | ||
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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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8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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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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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 |
√ |
√ |
√ | ||
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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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同上 |
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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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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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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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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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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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镇街公示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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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朝霞街道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合作交流办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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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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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29696689)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朝霞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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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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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霞街道.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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