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14:14

2022年,宝坻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府行政职能。根据《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及时调整规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行政职权行使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的有机统一、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全年共动态调整权责清单163条,有力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二是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线条管理,在区级层面,高标准规范区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26个部门654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同步横向联动9个专业办事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街镇层面,24个街镇全部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实施65项政务服务事项;在村(居)层面,开设700余个政务服务代办点,将政务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

三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区累计取消许可事项56个,减少申请材料1183件,减少办理环节事项116个,缩减办理时限事项513个,平均跑动次数降低至0.7次,平均办理时间降至0.58天;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通过高频事项并联办、关联事项打包办,将“一事分办、一事独办”变为“一事联办、一事协办”,在市级清单之外,创新推出25项“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全年“一件事”集成办理事项95件。

四是着力加强公正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信用修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年依法对13起案件免予处罚,对8起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现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

二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建设。年内出台了《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文件,为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搭建了完整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程序管理。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区政府遴选5家知名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年内提供法律服务、协助解决法律纠纷8件。为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等2家重点执法单位配备公职律师2名。全区通过选聘和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起“公职律师+援助律师+外聘律师”法律顾问网,实现了法律顾问从“有形”到“有效”全覆盖。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宝坻区关于公示行政执法决定工作指引》《宝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及时修订全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使推行工作方向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具体,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关”,组织29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1738名执法人员完成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采取“理论+现场+案例”教学模式,多层面、宽领域、广覆盖地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执法实务列入培训重点内容,对提升办案质量产生积极作用。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深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13个部门建立各类执法工作衔接和派驻报到制度。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高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坚持主动应急,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全年共组织检查企业808家次,查处隐患1874项,完成整改1848项;行政处罚立案49件,处罚金额111.4万元。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宝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效整合执法职责,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共组织培训96场次,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执法目录。对全区安全生产执法权限进行梳理,涉及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教育、人防、发展改革、民政、体育共14个领域、347项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和处罚事项;各街镇承接下沉安全生产执法职权45项,为基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提供有力遵循。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法院、公安、司法、工会、妇联等单位协调联动,累计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342件。

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深化网格管理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关注回应群众关切消费纠纷问题,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宝坻分局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牛道口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三是着力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年内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25件,积极推动区领导出庭应诉。坚持问题导向,对2021年度败诉案件逐一分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制定印发《宝坻区2021年度行政败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败诉的意见》,推动全区各行政机关以案为鉴,以学促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公信力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严把任务交办、沟通协调、答复审查、督办问效、长效管理等环节,全面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效。全年办理市级建议提案7件、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11件,相关办理结果均以相应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推动一批惠民项目落地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出台《宝坻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2022年宝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标准落实政务公开领域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4条,配发政策解读14条,解读率100%。办理依申请公开351件次,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监督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建立运行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和权力清单数据库。全年平台共归集全区行政执法活动26076件,其中行政检查24079件,行政处罚1997件。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一是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成功搭建宝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数据垂直共享。不断建设优化电子政务外网,扩大覆盖范围、优化传输策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防护水平,实现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贯通,有效满足基层一线数据共享需求和业务运转需要,切实打通了政务外网“最后一公里”。

二是着力提升守法普法能力水平。深入实施区“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500余场次。着力构建特色普法品牌,开办“法润宝坻”栏目10期。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选优配强专业力量,优化普法志愿者队伍,为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实施培育工程,选树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3234名,创建全国、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法治社会影响力实现了新提升。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制定印发《关于规范起草报送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工作指引》,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限等做出具体要求,指导全区各单位遵照执行。同时,在“宝坻政务网”上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力求“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压茬推进、创新发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招法偏少。工作中局限于“跟得上”,欠缺“走在前”的精神,缺乏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亮点。二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用力不均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投入的精力还不够多,对一些难点任务和事项研究不深入,攻坚突破力度不够大,与形势要求还不适应。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法治专业化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法治工作队伍能力还有待提升,在法治专业化人才的引进上招法和举措还不够灵活。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坚持法治宝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制定下发《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宝坻区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任务分工台账》《宝坻区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重点工作台账》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有效保障法治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对法治建设相关文件作出批示20余次。多次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专题述法工作等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全区法治建设中的重难点工作,有效提升了法治建设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严格落实宝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严格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区政府带头、部门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缜密谋划,科学精准确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做到选题准、程序足、完成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开展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培育典型,激发内生动力,及时总结特色亮点工作,全面推广,实现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聚焦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经费等向基层倾斜力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骨干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在执法人员培训、法律顾问使用、公职律师培养等日常工作中,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队伍人员的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四是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任前考法等机制,让学法用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工作常态和自觉行动。加大对群众“需求侧”的调研了解,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