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宝坻区住建委为宝坻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监督住建行业项目、企业、人员严格履行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落实国家、天津市及我区住建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和任务等职责。根据职责分工,我委内设科室房地产监督管理科、综合业务管理科和消防科,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依法对住房和建设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委现有执法证持证人员98人,其中: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34人。2024年共注销执法证7人,新增执法人员6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截至12月17日,我委已办理执法案件879件(与2023全年同比降低27%),包括一般程序案件33件(与2023全年同比降低11%),行政检查846件(与2023全年同比降低28%)。经与去年数据比对,我委今年办案数量降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取得显著实效,企业和从业人员遵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二是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关口前移,靠前作为,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从业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预防提醒,督促其守法经营和规范从业;三是行政执法人员提高了日常行政检查频次,对现场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即监督整改完毕,降低了较大问题发生概率。
(四)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委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6件,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行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未有败诉。同时,严格落实《宝坻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2024年初,我们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根据进度安排,分别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文明施工检查、资质资格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和工程质量检查等方面检查,检查完成后及时上传线上平台。截止目前, 2024年初制定的检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成住房建设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任务,成立了宝坻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完成了新的共342项权责清单梳理调整更新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职权加强事前公示,全力消除权利设租寻租的空间。制订印发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宝坻区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确保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安全稳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对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内容,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全程记录,逐步深化音像记录手段,在配足执法记录仪的基础上,高标准建成问询室,配齐影音采集设备,实现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坚持抓好住建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专项检查。今年累计完成建设工程招标执法检查30项,检查出2个项目招标公告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二是坚持抓好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宝坻区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安全月”、建筑施工现场综合应急救援演习观摩会等活动;强化建设工程扬尘治理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76余人次,检查工程688项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9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896处,约谈起,查处建筑市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27起,罚款金额1055797.27元,涉及安全生产类执法检查635项次,行政处罚24起,罚款金额993497.27元。
三是坚持抓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开展全区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监理单位,主要从法定建设程序、建筑市场行为、实名制和资质资格四个方面开展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批先建、责任主体负责人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实名制及实名制平台使用不规范、打卡率不足,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等问题87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狠抓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对天津元亨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五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135家企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其中43家企业人员不满足资质要求,已上报市住建委进行处理。
四是坚持抓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结合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涉房信访项目核查等工作,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等方面突出问题,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动。10月份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规资局、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开展了2024年度宝坻区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部门联合抽查,先后对天津祥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晋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进行了现场联合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房屋安全管理执法工作,坚持抓细节抓点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和保障业主房屋安全使用的合法权益,累计派出执法人员60人次,完成房屋拆改检查25项,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毕1件。
五是坚持抓好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对建设项目开展消防设计审查17项(次),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17张。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21个,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1张。累计开展现场检查80余次,为香岸华庭、渠阳新苑、君悦峰花园等住宅项目提供提前服务,帮助企业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实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提高了消防验收“一次通过率”。
2024年累计开展行政检查17次。5月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我区2023年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出具审查合格书的6个项目进行了抽查,此次专项检查未发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9月份联合民政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经查,旭日养老服务中心具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实施“721”工作法,即“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将服务、管理、执法有机结合,打造服务型住建执法队伍,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行政执法更有深度、更有温度。同时,致力推进“说理式”柔性执法,更新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手段。倡导以教育和指导为主,惩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运用说服教育、建议劝告、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积极探索“互联网 + 执法”模式,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与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测市场动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共新增执法人员6人,注销执法证7人,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均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中无合同工、临时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按计划完成60学时的线下集中培训任务。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三项制度、安全生产法等2024年公共法培训考试工作,考试通过率为100%。举办了云宣讲活动,集中观看了《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等培训视频,显著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在执法工作中容易出现被动局面。
二是执法卷宗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个别处罚案件案由不准确、证据收集不规范、执法人员签名不完整、日期前后不对应、文字表述错漏。
三是法律法规普法学习和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性、吸引力不强,普法氛围的营造还需加强。对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施工许可办理、行政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深入,不广泛,文明施工、守法经营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巡查,深入推进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对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实现监管与执法共同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力求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早消除风险隐患,尽量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保障和服务民生。一是深化“说理式执法”创新,采取“执法+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搞“一刀切”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进一步获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执法队伍业务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渠道、多手段创新开展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夯实执法业务基础,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