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宝坻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3-03-06 10:43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完善行政职能融合和各科室力量配备,进一步厘清行政职能与市场、与社会关系,注重法律和制度的运用。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职权加强事前公示,全力消除权利设租寻租的空间。今年以来,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1500余件,做到了零延误、零错误、零投诉。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业务政策超前服务。推行建设工程投标担保,投标人根据实际可用银行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会同政务服务办、规划资源部门为区重点项目定制专属落地方案,详细指导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具体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加监管和信用监管,对在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清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建筑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坚持对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自查,推进政府践约守诺。加强双公示信息归集,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合惩戒。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宝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以及备案审查工作。涉及其他各部门的,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发挥委法律顾问作用,对重点项目合同和上报区政府的工作方案进行合法审核。

(四)强化重大决策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好头,坚持决策前听取决策科室、法治科室和法律顾问意见,坚持党委会议班子集体讨论和最后发言作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制度,制定了《住建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制度》。公开了委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住建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在政务网上公开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信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落实《宝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建了具有音像记录功能的执法询问室,同时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持续对全区施工工地进行在线监督治理。坚持将普法寓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精准普法和以案释法。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案卷制作。坚持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制度,未使用行政强制。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检查及行业巡查4200余人次,实施行政处罚88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未有败诉。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依法开展住建行业涉疫防控,压紧压实防疫主体责任,织密筑牢住建领域疫情防控防线,强化对建筑工地、售楼处、中介机构、物业企业的巡查督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不搞层层加码。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加快住建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协调各街镇卫生院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为建筑工地施工人员进行采样。强化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处理12345涉疫工单,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纠纷。成立住建领域应急指挥部,建立建筑工地、城镇危陋房屋、农村危房等3个专班,实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抓强应急处置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全区建筑领域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全面排查整治,严查新开工项目“八个一律”执行情况,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会同相关镇街采取拆除、修缮或加固、挂牌警示、硬隔离等整治措施。

(七)强化住建领域矛盾预防化解。强化源头治理,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妥善处理解决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市场等方面矛盾纠纷,维护住建领域的安全稳定。加强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和线索排查,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对房屋拆迁和农民工工资争议,强化与人力社保、街镇的通力合作,加强行政调解力度,大力气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八)加强行政权力约束。依法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政府督查。严格落实对所属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监督,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做到执法职权和处罚决定政务网及时公开。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追责力度,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式执法,持续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开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对住建委重大项目建设、财政、执法、民生等方面法定公开。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保障群众政府信息需求。加强警示约谈,坚持依规依纪问责处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电子政务内网服务器和网络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强化对各相关平台的使用,积极做好数字建设。

(十)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党委将住建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模范带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同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天津市反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意见》、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集体学习时做到带头宣讲,并带领班子成员工作中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重要内容。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学深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按时公开。建立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集中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法治培训,组织全部执法证持证人员(共111人)参加司法局培训和考试,组织委国家工作人员(27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观庭审直播活动,邀请所聘律所律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授课,推进全委人员广泛学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素养,强化领导干部和法治队伍建设。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还需要加强。全委人员普遍存在学习不深入、不自觉、不经常问题,用法治思维解决住建领域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是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防范意识还有待再绷紧、常态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经常抓、抓经常能力有待再提升。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突出表现在涉房领域和农民工工资的矛盾还比较集中,特别是保交楼任务还比较艰巨。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住建委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过问各分管领导和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亲自协调行业疫情防控管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亲自督办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自建房安全、物业行业管理、行业疫情防控管理、保交楼等重大问题。对于法治建设有关议题,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述法要求,年终述职中包括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同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提拔干部重要依据内容。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规、宪法、民法典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聚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课,党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宣讲。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全委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强化干部职工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统筹推进住建领域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危房监管,持续开展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突出经营性自建房、改扩建房屋,确保无遗漏。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培训、设备管理和日常巡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隐患排查,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强化矛盾化解。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强化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常态化监管。妥善处置恒大花溪园、实地海棠雅著、上京润园、融创景湾花园、远洋四季项目的“保交楼”工作,协助、监督项目企业依法依规使用专项借款,施工现场派驻住建工作人员,督促进度、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快速推进,及时向购房群众反馈工程进展。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工地实名制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住建部门协调职能,积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