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住建委现有行政执法职权190项,执法证持证人员110人,下属执法机构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今年,共开展行政检查4200余人次,实施行政处罚88起,罚款金额762.09万元,涉及到安全生产类执法检查2900余人次,行政处罚61起,罚款金额193.19万元。今年未使用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均未有败诉发生。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执法人员申请换发了新版执法证,及时在政务网上公开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信息,动态调整住建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落实《宝坻区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按照住建部下发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规范案卷制作。
2、加大行业监督执法
严格市场执法。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现场设立农民工信息告知牌,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工人进场前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身份信息录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模式开展各类检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借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开发企业、中介违规销售行为,保障市场平稳有序。
严格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执法。将工作重点放到工程巡查和重点部位抽查的执法工作方式,对质量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实行重点检查,严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
严格施工安全执法。狠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对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工程,限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对企业信誉差、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弱的企业重点关注,增加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狠抓特种设备管理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检测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制落实,杜绝重大安全隐患。
严格建筑扬尘执法。对建筑施工工地全面排查,对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施工工地,依法责令改正,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复查台账,增加现场检查、抽查频次。对已列入天津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的项目,取消创建资格。
3、加强执法信息管理
新建了具有音像记录功能的执法询问室,同时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区施工工地进行在线监督,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提供及时准确的视频影像。高质量完成“建筑项目数据库”及“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一库一平台”数据录入、更新、维护工作,为提升执法效能提供数据支撑。
4、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述新要求和重要讲话精神、《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行政处罚法》、质量监督抽检互联网服务系统培训、《安全生产法》与住建系统施工安全管理、《智能建筑与5G智慧工地发展计划与应用》等执法培训。
针对行政处罚案卷审核出的问题,采取点对点、点对面等形式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培训十余次,对问题进行了剖析讲解,为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化提供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房地产市场执法需要增强。对于房地产市场执法职能,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缺乏房地产监管经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需要加强。
2、工程质量问题不少。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对施工质量安全的要求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扬尘管控压力大。土方开挖回填、桩基施工和后期场外绿化管网铺设,易产生扬尘、管控难度大,部分项目投入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
四、下步工作举措
1、加强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查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规范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严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2、加强工程质量执法。深入扎实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全面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加大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隐患和发生质量问题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质量检查执法效能。
3、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突出薄弱环节及重大安全隐患高支模、深基坑、特种设备、临时用电等的专项整治。加强城乡自建房安全整治,细化任务,分类有序推进。
4、加强建筑扬尘管控。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督促在建建筑工地必须达到控尘“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防治措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