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宝坻区医保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 重点内容 | 普法任务 | 责任部门 | 普法对象 |
1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党员学习内容,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 | 综合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宣传《宪法》《民法典》,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4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4·15” 国家安全日、9月—12月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开展宪法宣誓、局主要负责人宣讲宪法、民法典等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进机构、社区、乡村宣传教育活动。 | 综合科 | 全局干部职工 定点医药机构 社会公众 |
待遇科 | ||||
城乡医保中心 | ||||
3 | 党内法规 | 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用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 | 综合科 | 全局干部职工 |
4 | 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 |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抓好4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将普法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宣传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等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政策,宣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律进机构、进村居、进企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 | 待遇保障科 | 全局干部职工 定点医药机构 社会公众 |
宝坻区医保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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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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