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9

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的有关要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法治思维转化为法治医保建设的生动实践,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不断完善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会议及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0余次,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利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进行普法学习和考试,本年度我局工作人员均已达到规定学时,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反电信诈骗法》等法律法规8次,将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工作思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以学促考、学以致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开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宝坻建设新局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医疗保障职能。一是压实领导小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围绕服务平安宝坻、法治宝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聚焦服务市委“十项行动”和区委“十项工程”,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活动,将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让医疗保障在法治化轨道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厘清权责边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2023年医保局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依法行政。三是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加强和规范机关法治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解决疑难问题、签订合同等事项,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开展法制审核,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信息系统,推动执法精准化,合理确定抽查范围和比例,实施差别化监管执法,将部门内随机抽查与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最大程度减少对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切实减轻机构负担。积极发挥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形成执法合力,2023年,派发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3家,并将抽查结果面向社会100%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大力优化政务服务,优化企事业单位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服务,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坚决杜绝服务忌语和“生、硬、冷、横、推”等不良现象发生,持续派驻经办人员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集中办公,让办事群众“少跑一次路、少找一个人,只进一扇门”,实现医保缴费年限核定“一站式”办理,全力确保企业和群众享受到“随到随办,限时办结”的高效服务。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区级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备案工作,未发现应备未备情况。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廉洁意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天津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六必须”“十严禁”行为准则》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做到廉洁执法。二是提高执法能力。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操作手册》等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梳理执法程序、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两人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记录归档,全程规范公开,依法执法。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完善两库建设,进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做到“只进一次门”,减轻机构迎检负担,充分发挥部门联合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实施联合惩戒。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检查,现场分析12家机构全部数据,“深挖洞,广覆盖”,直击“三个聚焦”,直插疑点科室,问题针对性强,证据把握充足,确保检查成果精准高效。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检查。2023年全区113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实地检查95家,随机抽查13家,发现问题并已经处理11家,追回医保基金34.54万元,罚款0.79万元。

(五)依法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医保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强化信访事项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67件,其中信访办交办2件,上述案件均已及时处理,回复准确,得到广泛好评,办结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矛盾风险发生。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实时监督、系统监督、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制定公开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2023年,从基层政府、医疗机构、司法等多个部门和领域确定8名同志担任宝坻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宝坻区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名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政策、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医疗救助等政策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通过“宝坻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更新信息300余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依法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推动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与医保宝坻分中心联合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建设,持续推动二三级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实现参保人直接通过医保移动支付完成缴费,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度。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挂号和缴费,区人民医院已实现移动支付。二是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积极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56家、42家,15家定点药店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八)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2月24日依法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完善依法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一系列新任务和新挑战需要完成。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依法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医疗保障领域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宣传方式、宣传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案释法等工作还有欠缺。深入定点医药机构、企业、街镇、社区宣传医保法律法规不够广泛,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工作,发挥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时,要求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和工作布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决策范围,不断提升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制度,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丰富干部培训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进医保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力度。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线上线下结合、新旧媒体融合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医保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等有关信息,促进医保领域重要事项全过程公开,保证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加强跟踪办理,确保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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