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以及国家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宝坻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有效促进医疗保障领域依法行政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开展中心组及党组专题学习7次,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先后多次组织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内容,机关干部利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进行普法学习和考查测试,本年度我局工作人员均已达到规定学时,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深化普法宣传,要求机关干部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医保工作的职责使命,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带头厉行法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以法治建设保障医保工作稳步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医疗保障职能。一是压实领导小组责任,局长担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将普法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三)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减化经办流程,把便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城镇退休职工医疗视同年限核定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制三化”规定,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度,坚持“一窗办、网上办、就近办”原则,工作时效显著提升。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高度重视宝坻广福医院医保诈骗案,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联动,积极能动履行职能,将行刑衔接工作扎实落地,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决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性检查,对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全方位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既要对医疗机构所开设的门诊、住院部、账务等进行全方位性的检查,同时又要按照行动要求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行为进行重点专项性检查。二是依法做好医药领域腐败整治工作。协同区纪检部门开展好工作,建立并上报《天津市宝坻区医疗医药医保领域行政处罚台账》,做好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强化对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三是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为矫正宝坻广福医院骗保涉案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悔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我局联合区司法部门对106名涉案人员开展了警示诚信教育活动。
(五)依法化解医保领域矛盾纠纷问题。医保局坚持用法治思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信访办理实效。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81件,区信访办交办6件、答复便民服务热线留言75件。上述案件均已及时处理,回复准确,得到参保人员的广泛好评,办结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矛盾风险发生。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充分运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实时监督、系统监督、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权责清单制定公开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依法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签订长期护理服务协议机构名单、普法责任清单等医疗保障最新动态和相关政策依法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5条。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通过“宝坻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更新信息367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推进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依法依规抽检并且及时公示,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2022年度我局进行部门内部抽查9家,部门联合抽查4家,经检查均未发现问题。秉承“重预防,强规范,严惩处”的宗旨,对检查中遇到不同程度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协议处理5家定点机构,行政处理3家定点机构,约谈和警示2家定点机构,共追回医保基金130万元,行政罚款5.6万元。
(八)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二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2月24日依法向社会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三是坚持把宪法和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创新法律学习形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利用新媒体平台,参与区司法局举办的“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答题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在实践中反复思考锤炼,不断增强运用法律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化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单位、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密切结合,2022年5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一件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旁听,提高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法治教育实效。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17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通过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时完成本年度执法培训考试。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
二是区级监控权限不够。当前已进入大数据时代,用大数据抓取分析、筛查疑点、靶向监管是基金监管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局信息手段相对滞后,目前医保信息平台中分配到区级的实时监控分析权限不足。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原则,高度重视2022年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带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坚决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性检查,对纳入基本医保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进行全方位检查,2022年度完成对区域内92家定点医药机构实地检查,其中发现14家定点机构存在问题,要求其自查整改,共追回医保基金2.34万元。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执法、杜绝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权责一致,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律素养。充分发挥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医疗保障改革各项任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细化责任分工。我局将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到人,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