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的案件共计86件,执法人员共计16人,结案共计86件,行政检查共计86家次,行政处罚共计3家次,行政强制0家次。全年追回医保基金132.76万元,行政罚款5.59万元。
二、阶段性成效
首先,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坚持警钟长鸣,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机构重点科室进行现场宣讲6次,对辖区内26家新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进一步树立定点医药机构守法意识,引导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组织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将各种骗保行为和违法案例发至各机构进行对照检查,并上报结果防患于未然。
其次,认真开展好医保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动。在检查过程中,既对医疗机构所开设的门诊、住院部、账务等进行全方位性的检查,同时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行为进行重点专项性检查。在开展实地检查工作中,共发现24家次定点机构存在问题,要求其自查整改;充分发挥医疗保障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动作用,做好移送问题线索工作。
三是,为在行政检查工作中充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我们秉承“重预防,强规范,严惩处”的宗旨,对检查中遇到不同程度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其中约谈定点机构2家次,协议处理定点机构23家次,行政处理定点机构3家次。
三、存在问题
1.存在法定程序附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完整的情况。
2.存在案件信息录入不完整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动与区司法局、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法律规范、业务政策的学习,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我局执法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