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 星期五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2-2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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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宝坻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国家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民心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法治体系,严格落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医保立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以法治建设保障医保工作稳步发展。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的原则,带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及时约谈教育,并责令依法退回违规基金,目前已完成辖区内6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三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执法、杜绝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权责一致,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全力开展我局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

(二)增强法治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医保局一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全局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的关键,不断完善局党组学法用法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宪法法律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公务员法》等。截止目前,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法律知识6次,将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为符合法的工作思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对宪法及医疗保障业务政策法规的学习,做到学法、知法、懂法。要求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大讲堂,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组织多名机关干部赴市医保监督所锻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10月13日,医疗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旁听庭审活动,体验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强化了机关干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使命担当和工作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工作中切实依法行政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我局及时做好新增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工作,目前,全体干部均通过执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保证了医疗保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

(三)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坚持依法主动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将医保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等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宣传医疗保障重大政策和创新举措,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待遇保障清单、医疗救助、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等政策措施。二是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件、法规全面依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工作能够深入、有序地展开。

(四)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按照我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我局在相关执法工作中与天津衡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今年邀请法律顾问为机关干部进行了2次法律培训,对宪法精神、《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观念,持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精神在医保领域落到实处,确保医保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五)加强普法宣传。一是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医疗机构、药店、社区开展宣讲教育,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折页,并借助媒体、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村居,深入宝平街道、大钟庄镇、牛家牌镇、大唐庄镇、郝各庄镇等社区、村居开展医保政策和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党的政策、法律走进群众心里。三是持续开展执法检查暨法治宣传,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患者实名制就医、医师工作站使用、药品实库数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普法宣传,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力度,依法规范医保服务行为。

(六)完善权力清单及监管机制。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梳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运用法治思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医保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信访办理实效,依法解决医保领域矛盾纠纷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133件,区信访办交办4件、北方网留言2件、人民网留言1件、市信访办1件、市医保局2件、答复便民服务热线留言123件。其中,涉及城乡医保领域参保缴费问题9件、医保报销62件、生育保险报销3件、意外保险报销13件、长期护理保险申请3件、其他政策咨询33件。上述案件均已及时处理,回复准确,得到参保人员的广泛好评,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没有发生重复访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各类矛盾风险发生。

(八)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检查工作。一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中不走过场、注重实效,2021年我局对辖区6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1家,对其要求自查整改,已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转交分中心进行协议处理,现已追回10家定点机构医保基金34684.61元。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抽查工作计划》,我们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事项、范围等方面要求,积极推进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已完成对我区随机抽取的7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7家被抽查医药机构召开集中回访会议。三是做好市区两级监管衔接工作。对市监督所移交我区1例参保人员疑似存在虚假糖尿病门特问题线索,我们派检查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分别到该参保人就诊的两家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取证结果及时反馈市监督所。积极配合市局飞行检查组对我区6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对移交到我局的案件分情况进行了处理,其中对5家定点医疗机构转宝坻医保分中心进行协议处理,对涉及立案的案件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存在的不足

我局虽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还有待加强,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二)部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干部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就行了,普法与己无关,重视不够,不能主动在生活中将法律知识传播给身边群众。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制度。一是坚持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年学法次数安排4次以上。二是坚持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医保工作职责和医保改革形势的需要,适时开展法制讲座,每年举办法制讲座次数不少于2次,让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实依法行政职责。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对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适时开展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推进规范执法。

(三)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样的宣传形式,切实加大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到以案释法。进一步加大欺诈骗保案例宣传力度,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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