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24 14:36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密聚焦任务分工,逐项对标对表,细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全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文明执法水平,全面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科学有序发展,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精心部署及时学。持续抓好《宝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若干措施》的落地落实,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为年度普法工作要点。二是高位推进专项学。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49名工作人员完成在网学习并通过考试,对新入职的8名公务员进行转正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70余人参加卫生健康“法治课”,将法治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突出重点广泛学。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委理论学习中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法活动。2022年以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法5次,在全系统以会议形式专题普法4次。四是创新形式深入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治素养。五是狠抓落实高效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六是全面贯彻推进学。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卫生健康领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宝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持续开展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规范职能履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梳理224项权责清单,并通过宝坻政务网依法对全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实施动态调整。对照权责清单事项,参照市级公开目录,逐一梳理139项确认公开事项,逐一对照相关法条和公开依据汇总编制,将法治建设与基层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实现全覆盖。依法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贯彻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服务理念,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办法》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事项采取容缺后补和信用承诺的方式推进审批改革,累计完成19项承诺制审批服务。

(三)依法推进工作运行。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以法治规范疫情防控各环节,组织各单位认真履行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主体责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配合做好防疫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加大对自建房、消防、仓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用电、燃气等方面排查整治,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系统累计设立宣传站点47个,展出各种展牌56块、悬挂布标横幅18条、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人员14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2400余人;发布公众号信息26条。

(四)依法强化制度执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修订各类文书28份。进一步提升了卫生健康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水平。

(五)持续规范监督执法。充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2022年共承担双随机任务601家,其中国抽248家,市抽163家,区抽190家,已全部完成,完结率100%,对完成的全部任务分32期在宝坻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率100%。按照市、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要求,累计检查美容美发及洗浴场所5837户次,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行政约谈76户、自行停业17户、联合镇街综合执法停业整顿276户。通过随机抽查、案卷评查、问卷调查、现场稽查等方式,对执法文书书写质量、执法行为规范、案卷制作质量等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完成日常稽查11次、专项稽查5次,下达《内部稽查意见书》42份,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执法行为。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严格执行《卫健系统信访与医疗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委党委集中研判分析报告制,群策群力化解群众信访与投诉问题,累计处置信访投诉及便民服务热线1148件。深入实施《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引导医患双方通过行政调解,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2022年以来,累计行政调处医疗纠纷4次。在调解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卫生健康信访法治环境。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结合“一规划两纲要”的具体实施,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全部一一对号入座,将具体职责细化到各分管、各科室,统筹协调推进。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坚持每年在全系统至少举办1次专题法治讲座,带头讲法治课。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作出表率。

(三)推动重点对象学习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次理论学习不少于1小时,每年不少于4次。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宪法》《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治政府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其中。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四)推进依法执政狠抓重点环节。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凡重大事项必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坚持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升领导干部抓法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对法治工作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完成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五)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大力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旁听诉讼案件庭审、“以案释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打造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法治队伍。继续加大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先后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等系列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网上观看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以来,组织9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实现执法教育全覆盖。

(六)深入推进文明执法。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文明执法,修订完善了《卫生健康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宝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宝坻区卫健委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2022年以来实施的54件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均以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等方式进行全过程记录,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的31件处罚案件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核。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在作出后7日内予以公示。

(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系统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中医药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利用“3·8”国际妇女节、“爱国卫生管理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世界无烟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把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进行“双线”宣传。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专题普法15场,使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持续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累计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6个,通过微信公众号以生动活泼的案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作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系统个别工作人员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问题。比如:个别干部把医疗卫生服务作为“主责主业”、把法治建设作为“次责副业”。对于法治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时常存在,未能形成将法治建设一以贯之于卫生健康日常工作中。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强化,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培训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在宣传形式上还局限于现有的方式方法,主要还是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简单的微信普法等形式,尚未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际相贯通,党员群众全覆盖的宣传力度;在教育培训上存在短促快,还未实现法治教育的长期性、经常性和常态化,教育培训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仍需不断提高。比如:对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不够,引导社会公众建言献策不足,发挥法律顾问权威作用不强,科学民主决策有待深化。

四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还不到位。比如:进入紧急状态的程序如何规范运行,紧急状态下部门机关应承担哪些职责、落实哪些责任、如何加强协作、提升协同作战能力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要提高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五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人员整体工作水平还需提高,对比先进地区一流水准还有一定差距,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上还需持续发力。比如,在修订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严格规范落实上还不够及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卫健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能力,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涵养法治能力。教育引导系统干部职工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持续强化法制宣传。积极采取“双线”普法工作机制,将线上与线下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全过程,全人群,实现全覆盖。持续推动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推进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法治环境。创新普法方式,拓宽普法渠道,讲好卫生健康法治故事。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典型案例和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围绕公共卫生、医疗健康等群众关心问题,经常性开展对公众的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

(三)持续依法科学决策。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包括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必经程序。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工作水平。

(四)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确保法律责任的落实。增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引导各类机构、组织和公民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强化部门协作,坚持步调一致,严格落实加强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工作分工,依法有序抓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五)持续规范执法队伍。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已修订完善的《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宝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卫生健康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坚持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执法人员通用法律法规、卫生健康专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行政执法实践技能等知识培训,切实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