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防控。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物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带头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一线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帮助指导,全面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将普法融入疫情防控全过程,不断增强依法防控自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配合做好防疫政策执行,为推动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贯彻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服务理念,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办法》要求,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事项采取容缺后补和信用承诺的方式,推进我区卫生健康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已依法完成53项承诺制审批服务。
(三)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区卫生健康委认真梳理了224项权责清单,并通过宝坻政务网依法对全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实施动态调整。对照权责清单事项,参照市级公开目录,逐一梳理139项确认公开事项,逐一对照相关法条和公开依据汇总编制,将法治建设与基层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实现全覆盖,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依法处置重大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宝坻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坚持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
(四)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宝坻区卫生健康委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执行《宝坻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在宝坻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公开。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全年共依法查处无证行医违法案件14起,进一步净化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维护了群众健康权益。为抓好重点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检查美容美发及洗浴场所疫情防控工作2120户次,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36家“两小行业”经营者进行了约谈;对拒不整改的53户“两小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停业整顿;对落实防控措施不严屡教不改的83家“两小行业”经营单位联合街镇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停业整顿处理。
应用天津市行政执法平台,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所有监督执法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1年共承担218家国家随机抽查任务、516家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已全部完结,完结率100%。对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发现的14起、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任务发现的3起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分26期在区政府信息网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率100%。
由刚性管理向刚柔相济管理方式转变,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进执法方式多样化。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对当事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劝诫为主,防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推行说理式执法,讲清行政执法行为的事理、法理和情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坚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方法》的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细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严格执行《卫健系统信访与医疗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持续坚持每季度委党委集中研判分析报告制,群策群力化解群众信访与投诉问题。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制度,结合印发的《宝坻区卫生健康系统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机制在你身边活动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信访“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卫生健康信访法治环境。
(六)坚持依法抓安全保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不断推进《宝坻区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全面加强医疗机构“三防”体系建设,3家二级以上医院完成警务室建设,建立专业保安队伍,强化防暴物防储备,实现高清摄像全覆盖。聚焦行业“十大”乱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真正实现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系统个别单位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还存在凭经验办事、靠想当然作决断思维定式,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二是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仍需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综合监督执法内容繁冗,专业执法人员相对短缺。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面对承担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两小行业”等多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专业执法人员相对不足,面对身兼数职的执法人员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行政执法培训还需加强,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是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还需强化。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培训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宣传形式上还局限于现有的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简单的微信转发等方式方法,缺乏创新。教育培训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区有关工作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形成了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严格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工作要求,结合“一规划两纲要”的具体实施,凡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建设规划和实施纲要,全部一一对号入座,制定印发了《2021年宝坻区卫生健康行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具体职责细化到各分管、各科室,统筹协调推进。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坚持每年在全系统至少举办1次专题法治讲座,带头讲法治课。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作出表率。
(三)全力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凡重大事项必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推动重点对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次理论学习不少于1小时,每年不少于4次。今年以来,中心组累计学法12次。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宪法》《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治政府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其中。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五)广泛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系统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利用“3·8”国际妇女节、“爱国卫生管理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世界无烟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生活饮用水宣传周”、“全国敬老月”、“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双线”宣传。
(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引导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大力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旁听诉讼案件庭审、“以案释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打造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的法治队伍。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区卫健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能,全力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方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引导系统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采取“双线”普法工作机制,将线上与线下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贯穿于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全过程,全人群,实现全覆盖。科学制定实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营造良好的卫生健康法治环境。持续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卫生法》《疫苗管理法》《生物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天津市爱国卫生管理工作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典型案例和典型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围绕公共卫生、医疗健康等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经常性开展相关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二)持续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为重点,带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引导系统各级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推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做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达到100%。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以及履职所需法律法规纳入新入职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培训、继续教育以及日常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能力和整体法治水平。
(三)持续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持续健全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监督执法,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加强执法培训,对标国内领先全市一流的工作标准,进一步强练兵、补短板,打造一支集专业性、综合性于一身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文明执法,依法依规严格程序、严控裁量处罚。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持续引导公民法治信访。坚持以法治思想引领信访工作。通过组织全员学法,引导系统广大干部群众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涵养法治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规范信访工作,推动法治信访健康成长。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的基础上,坚持将《民法典》《信访条例》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方法》相结合,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卫生健康信访法治秩序,切实推进法治信访进程。强化依法信访理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五)持续落实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对于重大行政决策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包括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必经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工作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现决策全程留痕档案健全。
(六)持续坚持依法疫情防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全力抓好疫情监测和处置、医疗救治、入境接驳、院感防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各项卫生健康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坚决筑牢全民免疫屏障。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醒、慎终如始的态度,坚持用依法防控构筑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