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统计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5:06
序号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措施 责任科室 完成时限
共性普法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 区统计局
干部职工
1.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学习会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2.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3.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和干部在线平台的学习、考试。
办公室 长期坚持
宪法、民法典等 区统计局
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1.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统计法开放日”开展集中宣传。
2.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宝坻统计”等新媒体方式宣传。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者现场集中旁听庭审。
综合法规科 长期坚持
个性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 区统计局干部职工、各级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社会公众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及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
3.坚持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积极推动法律宣传“六进”活动。
4.强化企业上门指导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填报统计数据,规范开展统计相关工作。
5.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统计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合法性建议并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综合法规科
社会经济科
普查中心
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