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10:10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单位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宝坻区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思路,细化工作举措,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动学法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新修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学习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持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题,为各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统计工作人员专题授课。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局分管负责同志到区委党校以《构建依法统计思维 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专题授课。开展执法人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全局执法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统计执法队伍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

2.加强普法宣传。坚持逢会必讲法,在年定报会、五经普培训会等会议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作为“第一课”内容,对街镇、园区、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统计诚信宣传,重点宣讲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统计诚信建设、受到行政处罚和列为严重失信企业的统计违法情形,年内共召开线上线下法治培训30余场,培训人数达到2500余人次,深入200余家企业进行宣传,切实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依法依规统计的能力。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先普法、后执法”,前置普法宣传,执法前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计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普法,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共对39家统计执法企业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4.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充分利用“宝坻统计”微信公众号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设置法律法规宣传专栏,新增“以案释法”内容。及时转发新修改《统计法》解读文章和答记者问,转发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生动开展统计普法。

5.扎实开展普法活动。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共建社区、结对帮扶村、公园和商业街区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现场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抓好监督管理,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1.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市统计局《天津市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宝坻区统计局2024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25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已全部结案,其中责令改正5家,行政处罚1家。牵头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区14家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统计局、区司法局等单位组织的执法培训12次,本局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3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梳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流程,细化执法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文书制作。及时做好执法人员身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案卷录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执法人员按检查专业分类开展执法案卷互评互查,找差距,补不足。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执法程序合规性。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统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公示执法身份,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按要求全部上传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并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在执法检查后按规定时限在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相关信息。

(四)推进部门联动,发挥监督合力。

持续做好协同配合,切实增强监督合力,不断提高统计监督效能。在与区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的基础上,本年又与宝坻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本年度3次配合区委巡察办、2次配合区审计局,1次配合区财政局,做好有关单位的巡察、审计等工作有关线索反馈。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的创新方式方法不多,统计普法宣传的途径形式较为单一,统计法治宣传的创新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能力水平不足。由于我局执法人员均为各专业人员兼任,对执法程序掌握不熟练,在执法能力水平等方面还存在欠缺。

(三)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虽然经过多种方式和持续不断的普法宣传,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有进一步认识,但还存在部分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的不透不深的情况。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牵头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2024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宝坻区统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并公示了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召开新修改《统计法》培训会,局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印发的多部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以及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统计造假行为处分内容。介绍此次新修改《统计法》重要意义,详细讲解了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等重点修改内容。传达了区委常委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工作要求,并强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识,多措并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及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不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面对统计法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2025年我局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聚焦各专业执法检查重点难点,重点学习在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专业知识的应用,全面提升执法检查综合质效,持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将统计法治人才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和推进,进一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参与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作为锻炼和培养执法人才的重要手段。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加强考前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队伍。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根据新修改《统计法》的相关要求,不断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现场取证方法、案卷制作等流程,采用“案卷互评”等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能效,抓好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谋划好2025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行,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有力震慑统计造假。积极探索实施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统计违法行为发生。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

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等为切入点,高效完成《宝坻区统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逢会必讲法”,利用业务培训、入企核查等机会,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开展统计法学习进党校活动,提升领导干部防范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紧盯“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利用“宝坻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宝坻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