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统计局 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7:00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统计局目前共有9名执法人员,有37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职权21项,行政检查职权6项,行政强制职权1项。2023年制定并公示了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本区25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录入25家,已全部结案,其中行政检查25家,责令改正4家,行政处罚0家,行政强制0家,未涉及安全生产类的执法检查。牵头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本区11家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本年度执法计划已全部完成。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统筹规划,推进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署名文章,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全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宝坻区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并公示了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向各街镇、管委会转发市局《天津市乡镇(街道)统计“五化”“六必做”工作标准》和《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印发了《2023年宝坻区街镇、管委会统计工作质量评价办法》,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层基础。

(二)切实推动学法普法,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坚持逢会必讲法,充分利用年定报会、专业培训会等机会对街镇、园区、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统计诚信宣传。年内共召开线上线下法治培训25场,覆盖全区所有在统企业,受培训人数达到2500余人次,深入近200家企业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宝坻统计”的“法治宣传”、“信用宣传”、“民法典宣传”、“以案释法”等专栏及时发布各种相关信息。6月5日,分管负责同志到区委党校作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专题讲座。7月28日,召开了我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上结合统计造假专项行动有关内容开展了思想教育、警示教育、历史教育和法治教育。

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先普法,后执法”,执法前向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统计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现场普法,以案释法不断提升普法效果,共对35家统计执法企业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

(三)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采取“双随机”抽查、立案处罚企业“回头看”等方式对24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中责令改正4家。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共抽查规上工业企业11家。完成了对1家服务业企业的涉外统计调查执法检查。

不断深入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年内各专业共计完成数据核查企业220余家,指导企业90余家。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参加了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共8次。召开执法业务培训会,会上邀请法律顾问对11名参会人员围绕落实熟悉法律条文、落实掌握专业知识、落实规范调查取证、落实严守纪律规矩四个方面开展培训。组织各专业党员骨干参加全国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报制度布置视频培训班,提升各专业统计负责人应对法规制度更新的能力水平。

不断加强“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天津市统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按要求全部上传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系统,且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在执法检查后按规定时限在执法监督平台录入执法相关信息,及时在宝坻政务网公示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

个别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内容学习仍有欠缺,履行依法统计、依规报表等法定义务的主观能动性还有待提高。

(二)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我局执法人员均为专业人员兼任,在专业知识掌握、执法环节规范、执法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欠缺,综合能力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仍需创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越来越复杂化、多元化,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巩固基层统计基础,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聚焦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压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源头责任,推进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和法治意识,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

坚持“逢会必讲法”“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党建活动等机会,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提升领导干部防范统计造假的法治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宣传,通过深入社区和乡村开展普法活动宣传法治文化,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细震慑统计造假。

根据新《行政处罚法》和市统计局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现场取证方法、案卷制作等流程,采用“案卷互评”等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认真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有力震慑统计造假。

(四)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聚焦各领域执法检查重点难点,重点学习在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专业知识的应用,精准定位检查指标,靶向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检查综合质效,持续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满足条件的未持证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执法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人员规模,塑造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统计执法铁军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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