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贯彻落实宝坻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围绕“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切合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4月份,根据全区机构改革要求,对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梳理职责7项,职权34项。
(二)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普法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法规科牵头,各专业科室配合进行年度普法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宣传对象和普法方式,制定全年普法计划。三是认真落实普法方案,切实展开各项普法工作。四是利用“宝坻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2019年,我局加大了统计普法力度,坚持逢会必讲法,利用各种培训会共进行普法10多场,向各级统计员普法1000余人次,做到“四上企业”全覆盖,取得了较好的业务水平提高和统计法律宣教实效。二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培训必学内容,成为领导干部学习必修课。三是抓住关键少数,树牢政治责任。在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宣讲了统计法律法规,提升了领导干部防惩造假的政治自觉。四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为抓手,增强领导干部统计工作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意识。共组织全区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文件精神共计80多场,合计2500余人次。
(三)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并积极发挥作用。年内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在统计执法立案企业结案时,引入了法律顾问参与把关,确保我局所做行政处罚依法依规。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内组织8名专业人员完成新增行政执法证的专业考试并全部合格,1人通过市统计局组织的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局共有执法人员11人。
切实开展统计执法,全年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完成对50家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
(五)“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制定了《宝坻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宝坻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宝坻区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2019年统计执法企业名单在宝坻政务网进行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已使用了执法记录仪和电子笔录。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定了2019年宝坻区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确立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计划内容和组织保障。调整了局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由局长担任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贯彻推进依法统计,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年内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投诉和单位负责人(副处级以上)出庭应诉情况发生。
二、存在不足
(一)统计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没有专门执法机构和编制,执法人员全部由各专业人员兼职,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过程还需加强。由于统计执法检查的特点,目前我局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完全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但是全部案卷使用了电子笔录进行全过程记录。
三、下步工作
(一)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在今后对执法检查立案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发挥统计法的权威性。
(三)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增加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频率。
(四)积极向市统计局及区有关部门建议成立专职统计执法部门,不断加强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