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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17:15

2025年,我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大练兵为抓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紧盯目标、压实责任、统筹谋划,扎实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执法人员37人,实际在岗34人,3人在局外借调,按照环境执法人员持证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证件申请,扩大持证人员规模,2025年,新增持证人员2人。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46人次,检查企业2284家次,立案64起,同比下降37.86%,降低原因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少了入企检查频次。结案28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6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免于处罚案件32起,另有一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共处罚款人民币138.018万元,申请行政复议企业3家。截至目前《2025年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方案》内容已全部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宝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和《宝坻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落实举措(试行)》和《宝坻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日常检查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坚持在内容求实、方法求严、形式求全上下功夫。

(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日常执法检查:一是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2025年共抽查企业556家次,其中建设项目任务抽查点位42个,特殊监管任务抽取点位97个,一般监管单位抽取任务385个,重点监管单位抽取任务32个,截至目前共完成检查任务522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044人次,检查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二是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其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3家,联合人社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4家,联合水务部门及税务部门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4家,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未发现问题。

2.个案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按照转办交办、投诉举报、工况用电等个案推送线索,共核查个案线索2330个,其中核查重点源在线数据和自动监控系统推送线索699个,核查工况用电线索372个,应企业申请个案检查2个,核查转办交办线索353个,核查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网站平台推送线索25个,处理信访投诉举报线索879个。

3.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动执法的通知》要求,积极与周边区县开展联动执法工作,一是每月与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三河市分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其中一个市县开展执法数据互通共享,共开展执法数据互通共享11次;二是会同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在通唐公路(史各庄超限站)联合开展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两地共出动工作人员9人次;三是联合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在跨界河流—武河对部分河道两岸违法设置排污口、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进行重点巡查,两地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四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联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对跨界河流—蓟运河河堤改造工程裸露土方及物料苫盖情况、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联合巡查行动,两地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

4.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一是坚持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准确把握工作形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一线带头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及帮扶指导。2025年以来,局领导共带队检查企业220家次,督促整改隐患问题53个;二是加强日常监管,2025年以来,共计围绕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检查422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20个。

5.执法方式创新情况:创新建立并严格执行“科技化企业非现场监管+正面清单企业不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依法依规审批后个案检查”监管模式,在审批流程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审批程序,严控入企检查频次。在执法方式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不特定检查对象或者不特定检查事项按照“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以非现场形式开展监管),同时依托工况用电用能监控、在线数据监测、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及无人机等智能化平台及科技手段,不断扩大执法适用场景与覆盖面,实现执法方式调整与优化,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6.执法队伍建设情况:2025年共组织召开或参加执法业务培训22次,培训内容为:“执法之星”方案、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类案件执法要点、移动源监管工作培训会议、工况用电监测系统专题培训、执法支队第一季度工作汇报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执法支队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重污染天气减排清单系统和工况用电报警系统培训、生态环境局法治培训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2025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局党组书记讲七一党课暨法制课、教育警示大会(通报典型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宝坻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工作执法保障会议、宝坻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工作第一次调度会、宝坻区信用修复培训会、涉水环境执法工作视频培训会、农业面源污染推动视频会、宝坻区畜禽养殖执法检查讨论会、上合组织峰会环境气象保障总结会、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三、存在的问题

执法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一次性检查全覆盖执法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行政处罚程序,不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并根据各辖区、各行业特点研究新执法检查要点,积极探索新案源,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技巧、执法实务等方面进行学习,同时针对当前的业务短板开展专项培训,提升执法各项业务技能。三是完善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实行执法检查总调度、执法任务派单、一次性检查全覆盖、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宝坻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