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水务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宝坻区水务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依据权责清单,我局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供排水管理、水土保持、河道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2024年8月,根据市、区委编办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我局组建“宝坻区水政监察事务中心(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5名,现有在职人员18人。该中心受我局书面委托,以区水务局名义开展统一执法。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严格执行《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度组织新增19人次参加执法培训与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目前全局持证执法人员共计104人,较2024年减少3人,原因为退休及调离执法岗位。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2025年共办理水事违法案件22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8起,罚款总额22.7万元。除3起案件正在依法推进外,其余均已结案。所有案件信息均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率达1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执法行为总体规范,当事人认可度较高。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围绕水务执法重点任务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专项执法、日常巡查、培训教育等内容。截至年底,各项计划任务均已完成,执法行动有序推进,实现预期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政务网公开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10类共207项执法基础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记录仪,实现立案、调查、文书送达等环节全程留痕;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所有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监督平台;贯彻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权责统一、程序合法。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围绕水务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执法行动:
1. 制定实施《宝坻区水务局关于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运动式、“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提升执法公信力。
2. 实施“洗车场(点)取用排水执法专项行动”,打击偷采地下水、违规排水等行为,强化节水与环保意识。
3. 推进“防汛保安专项执法”,清理整治妨碍行洪、危害工程安全等违法行为,保障防洪安全。
4. 开展“违法排水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水乱排、损害排水设施等行为,维护水环境与市容秩序。
通过专项治理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水事秩序持续向好,在排水管理、地下水保护、河道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新增移动执法笔记本电脑2台、便携式打印机2部,提升现场执法效率与规范化水平。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的行为依法推行说服教育、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手段。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除年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外,围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及国家最新执法规范文件开展专题学习。选派骨干参加市级执法能力提升班,全员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视频培训,队伍法治素养与实操能力显著增强。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方面
部分案件调查取证精细化不足,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性有待提升;执法信息化系统功能运用不充分,数据辅助决策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二)执法人员素质方面
少数执法人员法律政策掌握不够透彻,应对复杂案件和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专业化、年轻化建设有待推进。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跨部门协作机制仍需完善,尤其在涉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衔接不够顺畅;执法装备配备与更新仍需加强,难以完全适应全天候、机动化执法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细化执法流程规范,全面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强化执法全程监督与公示。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继续开展防汛保安、排水污染、地下水保护等专项执法;加强河道、水库、排水设施等重点区域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法律知识、调查取证、信息系统操作等实务培训;鼓励年轻干部参与执法实践,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
(四)强化跨部门协同与执法保障
积极联动生态环境、城管、公安等部门,健全联合执法与线索移交机制;争取财政支持,逐步更新执法车辆、记录仪等装备,提升执法效能。
宝坻区水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为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维护区域水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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