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28 16:30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工作部署,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我局进一步规范了水行政执法权力,扎实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素质,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有效地维护全区正常水事工作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基本情况
   
我局坚持以“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纲要为指导,规范水行政执法权力,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116人,实际执法人员9人。2022年共处理水事执法案件54件,所有案件均已结案,并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罚款金额总计125100元。

对所查处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我局严格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处理,坚决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水行政执法行为的每项活动都进行相应的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水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扎牢“制度防线” 层级化发挥宣传主体责任

2022年依托第十三届“世界水日”,我局集中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了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事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普及了节水用水等基本常识,倡导民众助力治水行动,为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宝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普法与执法并举,紧密结合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把执法的过程作为普及水法律法规的过程,使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治水实践当中,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开展水政执法的同时,强化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在水利普法宣传中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法治氛围。

(二)划清“工作标线” 规范化引领促进队伍建设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树牢底线思维,提升执法队伍人员政治素质,做到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我局积极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结合市水务执法总队的执法教学视频,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定期开展案例学习会,以案为鉴为戒。通过日常学习与实践,全体执法人员在“专业法”法条解读、执法过程、执法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有了更高的认识,执法工作中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综合执法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守牢“问题底线” 制度化违法案件动态管控

为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根据市水务局和市水务执法总队的工作安排,2022年我局开展了“宝坻区地下水治理百日行动专项执法”、“宝坻区清河行动专项执法”、“宝坻区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宝坻区违法排水专项执法行动”“宝坻区高耗水行业用水专项执法行动”、“宝坻区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执法行动”六个专项执法的方案编制和推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3车次,执法巡查70次,普法宣传58次。

通过各专项的逐步推动,明确巡查重点、巡查内容、巡查时间、巡查责任,推动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防早防小,突出水事违法案件动态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通过这些举措,我区全年水事秩序总体保持良好,水文水资源使用、地下水压采、河道管理、涉河建筑,防洪工程巡查等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楚地看到与水务法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我局执法支队力量薄弱,工作量较大,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不到位,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二)由于水利部门法律法规较多,涉及面广,对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缺乏系统的学习,掌握不够细致全面;安全生产法规培训较少,组织部署不均衡,造成执法能力存在弱项,提升转化慢。

(三)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督查力度不够,涉及水务安全生产领域法规学习不足,经验少,缺乏向安监部门交流学习。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我执法支队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水务工作各个环节,着力夯实依法管理,为加快推进全区法治建设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

严密学习计划落实,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拓展学习思路,丰富学习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加大与区司法局学习交流沟通,不断改善知识结构,补短板、强素质,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补足各项工作中的短板。

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分析水法律法规中的不足,把各项工作在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调查研究,逐步提升到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上升为规范性行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