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宝坻区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精确执法、精准监管,奋力拼搏,奉献担当,较好完成了年度执法任务。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税务局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主管宝坻区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全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103名,2024年因人员招录、岗位调整以及退休等原因新增执法人员7名,退出12名。本年度共发生行政复议2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较好的完成年度各项执法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持续强化执法基础建设。严格约束行政裁量行为,主动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强化执法“优案”建设。选树执法优秀案例,引导税务执法人员做好法律适用、说明执法理由、关注执法细节、保护相对人权益、和谐征纳关系,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其中我局选送的《数字化赋能跨区域建筑项目涉税事项监管案例》获评天津市税务局优秀案例。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配套措施,强力督促推动落实。借助天津市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实现执法公示事项全覆盖。
(二)优化税务执法部门协同。持续深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建立“税务+法院+规划资源局+住建委”的联席会议机制,确保多部门信息共享。落实不动产司法拍卖多部门联动机制,探索“法院+税务”协同扣划欠税机制建设。与宝坻区人民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司法机关协助税务机关征税义务。
(三)稳妥有效办理涉税案件。坚持利用法治思维处理征纳矛盾、化解意见纠纷,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区局公职律师团队,组建税务行政复议调解专家团队,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四)推动实现税务京津同城化。坚持以京津同城化工作为牵引,持续对标北京税务,协同强化欠税管理,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实现欠税追缴新突破。相关案例入选市局十大重点项目突出成果,相关做法在全市进行介绍、推广。
(五)强化执法方式创新。聚焦首违不罚构成要件,明确最新政策口径,规范系统操作要点,有效提升税收执法质量。推进柔性执法,对纳税人非故意、恶意未申报等行为,以约谈、提醒等方式促进自觉遵从。对纳税人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听取陈述申辩,以说理式文书为载体,说透事理、说通情理和说明法理,防止行政争议发生。
(六)加大执法队伍培养力度。制定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全方位为干部搭建成长平台,努力营造勤学苦练,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鼓励干部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与税务师资格证,进一步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024年共有5名干部考取税务师证书,2名干部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书。累计实现45人次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占全局青年干部的21.33%,位居全市税务系统前列。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执法设施配套不足,例如税务约谈室配备不到位。仅局机关和两个税务所配置了约谈室,其余税务所尚未配置约谈室。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在目前职数职级限额下,区局层面尚未达到总局规定的5%配置比例。
(二)规范税收执法方面。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不彻底,对首违免罚的政策口径把握不准确,系统操作流程不熟练,存在应当免于处罚而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不规范,在法律依据适用、违法事实描述上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违法事实要素表述不全面,违法事实描述错误,法条引用错误或未引用到具体条款项等。
(三)税收干部法治素养和专业化素质方面。税务干部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待加强,在开展执法活动时,缺乏必要的取证意识,在论证违法事实,定性违法行为上存在欠缺。应诉工作能力较低,存在掩饰矛盾、回避争议的“怕诉”心理,涉税争议化解能力与应对能力较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软硬件投入。推动税务约谈室配套建设。区局将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大投入,推进税务约谈室的配置新建工作。强化法律人才配备、使用。将法律专业人才优先配置法制审核岗位,确保人员配置达到规定比例。
二是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区局层面税务执法监测机制,实现执法业务全流程监管。强化法制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税收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执法水平。发挥好专业人才“领航员”作用。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优势,推动开展“跟着律师做处罚”系列活动,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三是强化干部法治意识。注重培养干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创新法治实践、依法治税的能力,确保在税收业务中以法为遵循,自觉规避风险。突出培养干部的证据意识、应诉意识。借助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形式强化干部应诉能力,引导干部树立”证据意识“克服“怕诉”心理,在工作中积极主动面对复议、诉讼事项,增强复议诉讼应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