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宝坻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27 14:38

按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精确执法目标,强化执法基础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能,多措并举,创新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行政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聚焦主业强化征管。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税务所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税收分析研判,针对地方重大项目、重点税源开展专题分析4篇专题报告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批示;二是持续优化税收征管举措。落实出口退(免)税规范,创新四位一体社保费征管新模式,抓好非居民税收管理,推动各项工作稳步落地。

2.做好退税减税工作,提升税费服务质效。一是成立区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进,深化“五措并举”工作策略;二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立“潮白税声”宣传团队,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等联合推出“宝坻营商视听”宣介活动;推行一把手走流程,精准发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与区工商联、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等多部门展开联合宣传,召开税企座谈会,为“中关村宝坻模式”赋能助力。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执法基础建设。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与自由裁量制度。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管理,强化政策辅导、规范执法口径。对“三项制度”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强力督促推动落实。

2.注重执法协同。强化税务与司法机关执法协调。探索建立“法院+税务”协同扣划欠税机制。累计受理多部门协作案件多起,相关创新举措经市局采编,获市委政法委书记肯定性批示。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持续发挥公职律师调解中心作用,建立健全涉税诉求有效收集与快速响应机制,探索建立“一站式”矛盾争议处理机制;二是强化行政争议处理。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一是强化风险预警与应对。加强内部风险数据分析核实,开展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核查。二是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与干部执法容错机制,科学有效管控执法责任。三是积极发挥督审职能。组织开展年度执法督察与财务审计工作,有效提升权力监督与制约水平。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宝坻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同时个别税务干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落实“首违不罚”清单不彻底;二是法治队伍相对薄弱,公职律师、法律人才较少,受区局法律业务需求量限制,公职律师没能形成较为明确的专业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补足短板,完善提升。

一是分层次、分步骤做好培训工作。持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强化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业务流程进行再明确,不断提升干部执法水平,确保税务干部在各项税收业务中以法律规定为准绳,自觉规避风险。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督和管理,夯实执法基础。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建设。持续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实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高位谋划部署,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领头雁”作用;二是坚持重大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坚持重大法治工作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制度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外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推行重大事项签报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区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注重培养法治思维。坚持和完善区局党委集中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建设,以领导干部学法带领全体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科室骨干为成员的法制审核小组,负责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集体审议。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宝坻区税务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聘请天津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任景林为我局法律顾问。二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参与法律咨询、信访回复、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智囊”作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牵引,在推动税收执法、监管、服务举措上再加力;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目标,在转化精确执法、精准监管成效上再发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努力开创税收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引领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将“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突出党委依法治税主体责任,依靠党委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能责任,充分体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实现党的二十大期内巡察任务全覆盖。

(二)高效提升税收治理

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继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制度,深化公职律师调解中心试点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推动精准执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营商视听”等宣传辅导平台,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办好惠企利民实事,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高水平推进法治队伍建设

深化人才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两个提升”,一方面,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加强领导班子和税务干部法治建设,注重培养干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创新法治实践、依法治税的能力;另一方面,提升队伍法治专业能力,结合区局“铸剑”“砺剑”“亮剑”机制,开展“高层次”培训、实战化业务轮训、业务技能大赛等活动,突出青年干部培养,搭建历练平台,打造专业化、团队化的专业法治队伍,更好承接新时代下税收法治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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