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5:56

2024年,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资源局的重要决策部署, 深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抓好自然资源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按照《关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的批复》(津党编办发[2024]207号)要求,于2024年7月12日,取消执法支队,成立执法科,依法依规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职责。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分局共有持证执法人员82名,相比去年减少4名。2024年新增1名;因岗位调整和离职,注销执法证5名。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力度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4起违法案件,其中非法占地案件3件,违法建设案件1件,与2023年的3件基本持平。2024年开展执法检查6920次,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执法监督平台人员执法率100%

(四)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4年度办理复议3件,诉讼5件,无败诉情况。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按计划开展,圆满完成行政执法年度计划。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规范执法程序,推动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加强与基层规划和土地管理所的合作,共同压实责任,与各级“田长”协调配合,落实好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历年《天津市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历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局积极推动、逐宗研判、分类处置,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开展推动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工作进展良好。

开展新一轮“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排查整治工作,经过排查,未发现辖区内有“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情况。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等工作,未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年度新增违法行为再创新低。准确把握当前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式,聚焦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完善“田长制”,强化与基层所的对接,建立宣传引领、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多措并举、联合惩戒处置模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新增违法用地得到有效遏制,全年无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

执法与服务并举,为企业化解难题。为进一步转换执法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服务型执法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2024年做好与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及道路交通、风电水利等项目建设单位的对接工作,提前项目介入,将此类项目纳入重点巡查对象,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用地审批,解决好近年来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工程及国家重点工程等项目出现占地违法较多的问题。

推进柔性执法。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采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引导违法当事人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4年度不予行政处罚2件。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局系统内部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全局职工必修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等各类法治培训会共计17次。同时组织完成2024年度网上学法用法、执法监督平台、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的培训与考试,保证了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

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对国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进。

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周、“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改革为执法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机构改革后,对执法科工作职责存在一定调整,执法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增加,改革后执法科在编人员2人,保障日常的执法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同志存在“重实干、轻学习”的问题,没有及时对新颁布、新修订、新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并吃透文件精神,面对新形势、新问题,难以形成“又专又精”的权威部门意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不深入。普法力度不足,普法活动还不够精准有效,法律法规宣传不够,依法依规用地氛围没有完全形成,违法用地行为还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分局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

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能力。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持续完善学习教育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科学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分局执法人员法律理论水平。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分局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完善各责任部门普法工作制度方法,对普法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提升,提高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的主动作为意识和精准普法能力,持续推进全局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升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责任,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普法员”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普法,推动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升。充分利用分局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规划资源管理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普法宣传质量。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