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6 10:56

区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就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坚持全面系统、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分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提高分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把握“关键少数”。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辅助读物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2023年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并组织专题研讨,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分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从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和中层一把手入手,压紧压实一岗双责,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全面促进分局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培训多维覆盖。将民法典、宪法等法律培训学习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精神列入全局职工必修课,组织多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2023年,我分局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了多次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共性学法清单开展多形式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保证了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了两次国家工作人员及一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取得了显著效果。

(二)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分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和程序等信息已全部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公开;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申请回避、获得救济等权利。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标准》,分局执法队伍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查处工作规程程序要求,完善执法记录文书内容;案件办结后行政执法案卷及时归档保存,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查处工作规程相关要求,分局执法监督科结合分局法律顾问组成法制审核小组并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法制审核目录”,分局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畴,重大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

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执法监督平台人员执法率100%,职权履职率100%。推进规划资源领域行政争议有效解决,完善复议应诉台账管理,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培训,积极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要求;深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2023年共完成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0件,收到出庭应诉通知书3次,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10次。组织分局法学背景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建立分局法制工作小组,就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疑难案件等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对其法律义务、风险进行提前研究、预防。2023年研究分析了包括恒大保交楼、各类信访、业务难点、重大执法案件等多项重点问题,为分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法治保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分局本年度持续推进“拿地即开工”等政策,落实简政放权,为市场主体减负;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搭建了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取证信息系统,实现了不动产权证书全天实时自助领取,为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添砖加瓦;积极研究优化容积率调整审批流程,为用地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天津滕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容积率不足问题,体现我分局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优化流程,突破性地解决企业难题。

(三)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一是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同步走,监管和法宣一起抓,做到“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加强学法、用法,在行政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全过程和执法相对人保持普法良性互动,以执法带动普法,以普法促进执法,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分局制定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结合自身职能及辖区内管理情况,将普法责任细化至分局各部门,明确职责,确保普法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推进有力。

二是抓住重要宣传节点进行普法宣传,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围绕重点节点,如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民法典宣传周、测绘日、宪法周、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等时段,开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宪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宣传活动。2023年度6.25土地日,分局围绕“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主题,在分局机关、潮白河湿地公园及各街镇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60条,设立宣传展架15个,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一万两千五百册,让老百姓深刻理解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突出强调耕地保护要终身追责。在潮白河湿地公园现场为群众普法宣讲,并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全面知晓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通过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基层党组织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分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认识还不够全面精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招法还不够多。二是对法律文书格式等把握不够准确熟练,在案卷文书格式和归档各方面还要不断地规范。三是行政复议应诉和解决矛盾能力有待加强,2023出现败诉案件3件,接待信访效果不够明显,信访事项满意率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对相关业务、法规知识掌握不够深入,行政执法能力还需加强。五是普法力度不足,普法活动还不够精准有效,普法活动形式不够多样化,对群众吸引力不足,如耕地保护方面基层普法效果不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规划资源管理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履行好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23年度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组织全局国家干部及执法人员落实学法考法要求,带头落实考法制度,全局考法合格率100%,开展主要领导讲法治课一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学习培训。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体现法治担当、展现法治作为,为全面建设枢纽之区、科创之区、生态之区、幸福之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分局党组将持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法律法规等重要内容进行学习宣传,每年进行至少四次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分局法治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24年度,我分局将继续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讨论,组织党员干部在“天津干部在线”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及考试,不断加深分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领悟,切实增强大家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力度,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核。对涉及多部门职责或相关事项的内容,充分沟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中的积极作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自觉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对决策要在集体讨论、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言作出最终决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各类决策制定过程中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加强决策的法律支撑,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研究制定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报区政府审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定要求扎实推进。

(三)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执法事项,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全体执法人员尤其是分局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等方面对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查找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畅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深化行刑衔接落实,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分局法治队伍建设,增强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个人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把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组织多种形式学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制工作人员化解矛盾能力和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积极配合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培训和队伍建设。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吸引力的普法活动。扩充普法工作宣传资源,针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选择不同形式,实现按需普法、精准普法,促进普法工作由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加强与新媒体普法平台合作,提升普法宣传数字化水平,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进普法内容、形式、载体的数字化转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加大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激发群众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加强普法骨干的培养。对标对表“八五”普法的各项任务目标,完善健全分局普法队伍,积极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强化普法骨干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2023年,我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建设纵深发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