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国动办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报告

来源:宝坻区国动办 发布时间:2024-01-11 09:57

    2023年,我办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动办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有行政处罚权12项、行政检查权4项,现有执法人员11人,今年因工作原因,1人退出执法岗位。2023年度完成行政检查123项,行政处罚1项。有行政强制权1项,未作出行政强制。被提起行政诉讼案1件,经法院判决败诉案0件。因今年进行了多次专项安全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检查数量较往年上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量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职责,根据《天津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国防动员系统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完善了我区行政执法文书。日常工作中及时更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三项制度”,执行“亮证执法”,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职责。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严格按照《天津市人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中的标准范围执法,对执法监督平台涉及行刑衔接的12项执法行为进行了关联。

     (二)制定执法计划,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坚持执法有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好记录并签字,保存影像资料,及时将执法记录上传执法监督平台。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对建设、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宣传。5月13日,组织全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进行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培训,期间进行了以案释法宣讲,提升了全区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平时利用办理人防工程联合验收、平时使用备案手续时机对其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国动执法工作的认知度,营造国动执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按照市区两级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减少人防领域的安全事故,我办将执法人员分组,对我区的全部人防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执法检查,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发现违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在发生的1项处罚项目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人防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使其知法、懂法、不违法。

    (三)定期学习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了1名执法干部的调出,同时将执法证件交回司法局,并在平台上进行删减。二是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人防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专题培训达到规定学时,组织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全体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成绩合格。

    (四)积极参与评查,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参加全市国动系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卷宗质量,提高我办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研究探讨国动系统示范优案、差案,对典型做法进行借鉴,重点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存在问题

    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逐渐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执法设备、配套服装尚不完备。二是执法人员全部为兼职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薄弱,无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制审核科室,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办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积极开展国防动员教育“五进”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民众贯彻落实国防及人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尤其是持有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三项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有序。持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