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强化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宝坻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主体是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执法机构为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负责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监察事务中心编制10人,现有正式执法人员6人,因人员不足,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辅助执法工作,现有持证执法人员7人,因工作人员调整,较去年退出2人,其中1人担任法审职责。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我单位权责清单与执法监督平台保持一致,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19件、行政检查310件;金宝二期录入案件65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理。
(四)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2024年度发生行政复议3件,其中1件支持我局处理决定,1件已提交证据待回复,1件申请人已撤销申请;发生行政诉讼2件,其中1件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件当事人已撤诉。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情况。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涉及8个抽查大类,截止2024年11月30日已全部完成,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官网准确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两人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依法公开。2024年,累计对17家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共计40.3万元,将4家用人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对用人单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据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裁量基准表和免罚清单,2024年,适用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1件,更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147家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对照单部门8项检查清单,抽取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户;牵头税务、市场监管、公积金、公安等单位,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5户;配合我区各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抽查检查17次,检查用人单位56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落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欠薪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全年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发挥监控预警平台作用,依托平台系统实施全流程、信息化、常规化管理,发现预警情况第一时间处置,保证动态清零,累计消除预警信息182条,为农民工追发工资5506.85万元;对预警信息多、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项目开展“全方位”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5个,完成重点项目日常检查189户次。二是聚焦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积极推进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巡查整治行动、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集中行业、属地执法力量,对工业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生过欠薪的工程项目、加工制造业等企业加密排查频次,发现欠薪隐患,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三是开展2024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宝坻分局在全区开展专项行动,对13家用人单位和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管。重点整治劳动用工违法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的不当管理行为、就业歧视、非法职介、劳务派遣违法违规问题、违法网络招聘、欺诈侵权活动等问题,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新增持证执法人员2名,持证上岗率100%。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率100%。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编制人社个性学法清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法。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针对下沉执法事项,组织2次街镇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难度大。在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处、欠薪线索处理、日常检查、接待信访和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执法工作的纵深开展。
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随着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法治思维、业务能力方面不均衡,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特别是宣传方式、宣传载体需要进一步创新,以案释法、案例示范等工作还有欠缺。深入工地、企业、宣传人社法律法规不够广泛,仍需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一,要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学习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事项的学习,坚持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案卷规范等实践技能的培训。严格规范自由裁量运用,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促进执法行为公正、文明、规范。
第二,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维度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政策,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组织开展“政策进项目”宣传活动,第一时间将政策送到项目施工现场,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第三,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书面审查、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就业歧视、超时加班以及侵害女职工、未成年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管理单位联合行动,强化欠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