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局工作,统筹推进重点任务,提升依法履职和依法行政水平,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全面依法行使职责。一是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统筹做好欠薪线索登记受理、属地流转、跟踪反馈工作,密切关注重点欠薪项目及重点信访人,分门别类,靶向施策,联动协作,做到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置化解。2024年以来,接待来信来访587批5433人次,处理突发信访93件,受理“平台”等渠道线索2871件。二是实行“大数据+铁脚板”检查方式。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隐患巡查整治行动、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发挥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对预警信息多、举报投诉集中的重点项目开展“全方位”检查。2024年以来,完成重点项目日常检查196户次,开展单部门随机抽查检查22户,书面审查147户,部门联合检查81次。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案件查办过程中,全面掌握案情,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企业履行义务,案件核处办结后,及时回访并录入台账。综合运用行政处理处罚及信用惩戒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欠薪等违法行为,做好行刑衔接,加大惩戒震慑力度,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理处罚。2024年以来,立案375件,非立案协调43件,共为1195名工人追发工资1583.2万元,对17家用人单位罚款40.3万元。四是提升法治调解机制。强化区联合调解工作室调解能力,新增区人民检察院为成员,增加劳动争议民事支持起诉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调解员队伍,根据能力、业绩由19名精简为15名,提升调解质效,累计调解成功342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街镇(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803家,联合区司法局成立宝坻经济开发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镇及企业调解组织调解能力显著提升,累计调解成功650件。仲裁院累计受理各类案件1553件,审结案件1553件,其中调处1212件,裁决341件,共为劳动者追索各类报酬待遇共计3011.84万元,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1856件。
(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推行阳光政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依法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12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三是依法归集信用信息。及时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累计推送“双公示”信息78件次。完成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实施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分片全面开展普法宣传。针对街镇和园区的不同需求,将全区划分为四个片区,根据企业特点和法律盲点,定制化制作并发布了13个人社宣传视频,涵盖了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线上平台广泛传播,同时在线下活动中播放,实现了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全方位覆盖。二是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活动。建立“入企服务日”制度,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面对面解答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疑问,提供个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已走访调研百余家重点企业,局长亲自带队入企服务76家,共解决了8类206余个具体问题,包括人才落户、人力资源优化、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三是面向重点群体开展专项“送法”活动。推动建设项目依法实名制用工管理,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总包代发制度,并设立使用现场维权告示牌,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累计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12次。开展企业用工合规培训,面向辖区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仲裁讲堂进企业”等活动,累计开办各类讲堂44场,受益企业393家,发放劳动争议调解典型案例汇编200余本。走访美团、极兔等新业态企业,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时与休息休假、摸清用工人数,宣传讲解人社政策、规范平台企业合法用工,发放宣传材料360余份。四是注重实效突出预防主导效能。着力帮助企业提前梳理解决依法劳动用工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化机制,6名青年仲裁员与62家劳动争议易发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联系机制,开展普法讲座和入企志愿服务活动,传递法律知识,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提高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能力不足。一方面,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方面仍有差距。在一些地方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有差距。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需系统性提高。
(二)风险隐患预警防范不足。今年我局被复议案件,被行政诉讼案件依然不断出现。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局法治意识、化解隐患及预警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决策部署、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用法治方式化解法律、舆情等各类风险,保障发展安全、事业安全。
(三)依法执法效能、柔性执法能力不足。客观上,我局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编制标准不统一、及执法设备不够完善。主观上,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执法的意识尚待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严格遵循还需更多努力。行政执法队员也需要更多有关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引领与领导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局法治建设的各项重要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细致部署,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通过周密协调,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在督办环节,坚持严格标准、严谨态度,对法治建设任务的推进情况实施全程跟踪,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有效精准落实,全面推进全局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成功构建起上下联动、部门间紧密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积极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把学深悟透成果转化为法治人社建设的生动实践。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制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在局党组示范引领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宪法、党纪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抓好各类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局领导带头讲法治课和邀请法律顾问讲法治课2次。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召开党组会议41次,坚持“会前沟通、充分讨论、集中决策”的议事决策机制,自觉形成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的工作氛围。完善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对全年印发的41份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四)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通过各负责人亲自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过程,展现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应诉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涉及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由机关负责人出庭23次,实际出庭23次。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建立健全的学习培训机制,持续增强全体人员的法治观念,确保在人社系统内部构建起学法、尊法、用法的常态化机制。二是营造法治文化氛围。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扩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提高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劳动者权益。
(三)健全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提高矛盾化解效率。二是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三是强化管理措施。在权益保障和争议调解方面,采取全流程管理措施,从问题预防到最终解决,全面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社领域的稳定与和谐。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深化普法效果。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人社服务实际,将法治宣传融入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服务过程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普法互动性和趣味性。同时,组织线下法治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服务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优良的人社法治环境。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