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08:36

2022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人社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根本职责,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发挥服务型政府职能。一是着力加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新动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累计发放就业补助资金3303.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10万。二是着力加强人才招聘工作,对区公共就业招聘服务中心和招聘直播间进行改造,积极组织系列人才招聘活动,召开线上招聘会128场,同时利用“快手”平台在网络上直播带岗125场,累计点击观看量达600万余人次。三是着力加强劳动保障,完善劳动争议案前调解机制,对联合调解工作室进行标准化建设,转变工作模式,实行律师到工作室轮流坐班制,进一步提高调解案件的质效,累计调解成功196件。

(二)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规范人社业务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明确法律依据,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人社业务办理的内容、程序及要求,制作成册广泛公开。二是修订、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41次,并对法律顾问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效能等工作进行考核。三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大执法决定安排专人进行审理。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履行单位职能。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结合我区人社工作实际,从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完善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保证了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就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行为,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累计办结案件208件,为1042名工人追发工资待遇2701万元。

(四)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依法公开,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5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及时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询。三是依法归集信用信息。及时做好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大力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基本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始终把“学法、懂法、用法"放在开展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组织局属各科室、各部门深入街镇、园区有效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17次。二是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分工,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同步推进,把普法宣传融入专项检查、专项行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三是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热点问题和事件,及时在网站、微博、微信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正确引导舆论,同时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利用相似案例、类似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能力不足。一方面,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方面仍有差距。在一些地方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有差距。另一方面,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淡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需系统性提高。

(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足。从仲裁案件来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受理案件1243件,2022年受理案件1520件,增长近22.3%,体现了当前矛盾纠纷多发,职工群众诉求多元,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调解难度越来越大的现状。从今年的信访案件看,也有不少是由于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程序不严谨或事实调查不清晰、处置不当的问题,反映出我局依法行政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利用法治的方式处置争议、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

(三)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不足。今年我局被复议案件4件,被行政诉讼案件26件,案件总量居高不下,政府信息公开等诉求也开始出现。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局法治意识、化解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化解法律、舆情等各类风险,保障发展安全、事业安全。

(四)依法执法效能、柔性执法能力不足。客观上,我局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编制不统一、设备不完善,主观上依法履职、依法执法的意识和还不强,权责清单上上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职权的履职率较低,需要进一步履职及更新权责清单。行政执法队员也需要更多有关行政处罚法的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有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组织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开展4次学习研讨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必考要点,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纳入党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要求。二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和讲授法治课,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切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整改任务18项,加强监督检查,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22年涉及本局行政诉讼案件应由机关负责人出庭25次,实际出庭25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持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导读领学、讨论交流等多形式特色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搞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来推动人社系统各领域工作。三是要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将习近平法治学好用实,贯穿到平时各项工作的全过程,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破解难题,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一是提高依法执法效能,严格履行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行政处罚清单、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提高柔性执法效能。落实《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对能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加强以案释法,编辑公布典型案例,通过说理式、劝导式等柔性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也体现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初衷。三是提高执法监督效能上,根据市级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出台,建立违法行为执法裁量幅度基准,进一步规范人社领域执法工作。法制审核人员要练好内功,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避免出现“典型差案”。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系统内和面向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在系统内部普遍形成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工作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制约。要求全局对依法行政工作推行清单化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及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权不任性,有责必承担,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力打造“阳光权力”、“法治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