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13 10:36

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提升自身法治水平。一是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网上学法用法。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委机关干部全部完成网上学习,考试合格率100%。三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通过执法培训、专家讲座等学习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8次,共计119.5课时,累计参训1010人次。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重“点”切入,查宣一体。把法治宣传融入到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对检查的企业及经营主体展开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800余份,扩大经营主体法律法规知晓度,真正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融入社会。二是多“线”联动,发挥合力。通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使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为农村尊法守法的“领头雁”、学法用法的“宣传员”,通过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微信群,共计发送宣传信息188条次,累计进村入户指导752户次。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大“面”覆盖,集中宣传。以重大政策法律出台及“三秋”“三夏”等农时时节为契机,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系列活动,累计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全民禁毒月”宣传、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森林防火宣传、放心农资宣传、“宪法宣传周”宣传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明显提升。二是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安排专人接听群众电话、查办群众来信、受理热线转办工单。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农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形成受理、分派、查处、反馈、回复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2024年以来,共处理12345便民热线信访件336个、投诉举报信息50个。三是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农业领域违法案件59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开展行政检查1334次。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化解农村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保障了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4年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委系统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领会不到位,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主动性还有欠缺,遇到问题从法治角度深入剖析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普法宣传不系统。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长效性不够,难以满足干部群众日常学法需求。

造成上述不足的原因主要是:没有上升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推动工作停留在常规方法上,主动创新意识不强、招法不多,抓法治建设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根据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之中,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依法民主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程序办事。同时,聘请天津津宝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对涉法涉诉案件、合同签订等事宜进行合法性审查,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法治建设、重大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等内容公开,并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农业农村工作透明度。三是强化学法用法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党委会和机关全体大会等形式强化、部署依法履职工作,把法治精神贯穿到落实农业农村领域各项政策、法规、文件的工作之中。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课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践。

(三)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的配套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突出学习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社会满意度。深入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切实发挥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功能作用。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报道,营造普法教育浓厚氛围。积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采取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监管、执法全过程,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律知识、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进村入户,不断提升普法效果,扩大普法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