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区委、区政府和农业农村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打防结合,强化农业各领域日常执法检查,采取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种植业、畜牧、农产品质量、农机农经、渔业、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全力做好执法工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主体是宝坻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被授权的行政执法机构是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在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录入的行政执法人员总计63名,执法职权总计247条,2023年累计立案175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起,公安机关、检察院移送案件100起),结案74起,开展行政检查1476次。年度办案量同比上升近88.2%,增加的主要案件是非法捕捞案件,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00起案件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移送案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体系
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全面健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支队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全面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刑衔接制度、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等,不断细化,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执法检查,压实主体责任
1.强化执法检查,开展专项行动。注重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相继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春节和“两会”期间畜禽屠宰监管、规范宠物诊疗、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中国渔政2023年亮剑、禁渔期京津冀联合整治非法捕捞行动、“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2023清风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执法行动,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尽职、依法履责。
2.提升执法效能,开展内联监管。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开展种植、养殖、屠宰、水产品养殖、生鲜乳收购站等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支队内部联合执法检查,对共同监管对象,支队两个以上执法大队依据各自职责在同一时间实施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家庭农场169家次,种子生产经营门店175家次,养殖、屠宰、诊疗等环节260家次,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合作社46家次,农药经营企业106家次,肥料生产经营企业106家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家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122家次,生鲜乳收购站31家次,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果,优化营商环境。
3.加强执法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围绕农业综合执法与多部门相关联的特点,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不定期排查、巡查,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我支队积极联合区公安、河长办、水务局、街镇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应对监管难点和重大案件,联合武清区、宁河区、蓟州区、滨海新区及河北省香河县、玉田县等地开展跨区、跨省联合执法。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次,清理拦河网具2000余米,放生鱼类、田螺等水生生物100余公斤,维护了我区水生生物资源,促进了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种子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区农资经营门店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联合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我区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增强了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四是与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开展了2次共计15天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保证农机生产的安全、有序,为今年我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营造了良好氛围。
4.严格监督抽检,强化检打联动。组织开展部、市、区各级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完成蔬菜、水果样品抽检492批次、玉米种子抽检35批次、小麦种子抽检15批次、畜禽产品及投入品监督抽检样品183批次、水产品182批次、农药样品22批次、肥料样品8批次、兽药样品20批次、饲料样品62批次,强化检打联动,对于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清违法事实,涉嫌违法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保护渔业资源,落实禁渔制度。在5月16日至7月31日禁渔期期间,重点加强我区主要河道的巡查监管力度,对潮白河、蓟运河、青龙湾等主要河道进行巡查监管活动。为巩固宝坻区禁渔期非法捕捞前期成果,自6月28日起,开展为期10天的潮白河主河道联合集中巡查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我区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6.紧盯关键节点,抓实安全生产。在“春耕”“三夏”“三秋”期间深入田间地头,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141次,出动执法人员353人次,同时举办了我区农机合作社安全事故演练1次,有力的保障了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我区农机安全生产“零”事故。
7.推进农村宅基地执法,保护群众利益。坚持违法新建住宅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督促各街镇上报新建违法住宅月报,建立月报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掌握我区农村新建违法住宅情况,对区规资局、群众举报的涉嫌违法建住宅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查处,核实处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宝坻分局移交线索11件,参与4起街镇“吹哨”,2023年未发现违法占地建住宅情况。
8.做好林业执法,严格保护管理。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检查,严查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地、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2023年累计对属地内的重点林地、古树名木、湿地公园等处开展区域巡查24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二是为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杜绝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行为,对苗木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13家次,对可能存在森林病虫害的片区开展区域巡查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三是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野生动物栖息地、觅食地及可能出现非法猎捕、窝藏、驯养、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点位进行检查,严查非法驯养野生动物及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检查人工繁育单位14家次,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查1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四是加强巡护及防火隐患检查工作,2023年以来共检查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4家,开展区域巡查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
(三)强化执法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宝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始终把学习培训贯穿于执法工作始终,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积极组织人员通过党小组会、全体会议等途径学习领会各个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站位和大局观念。同时,结合廉政警示教育,通过集中学和工作群推送相结合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党建教育,并开展谈心谈话,强化交流互动,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
2.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根据2023年培训计划,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同时对每位执法人员建立培训档案,完善培训信息。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执法人员集中培训17次,共计116.5课时,累计参训850人次。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调查取证、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实务要求和技巧、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剖析、行政执法不作为的法律风险防范、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预防职务犯罪等,通过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养。
二是邀请区人民法院人员指导法治工作1次,主要对行政处罚法、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执法中办案程序问题等进行了指导。参加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1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
三是组织各队、室负责人集中讲解本队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条文,以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应用,结合日常工作内容和实际案例,对本领域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旨在拓宽支队执法人员知识范围,消除知识盲区,提升农业领域综合执法能力。
(四)强化普法宣传,推进依法治理
1.开展法治宣传,动员公众参与。深入企业、门店进行普法宣传,引导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自律,树立法治意识以及风险防控意识。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民法典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反邪教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全民禁毒月”宣传、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禁渔期宣传、宪法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动员社会公众与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压实普法责任,满足群众需求。依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活动,依群众所需,开展点单式精准普法,使示范户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打通普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向全区24个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累计265条次,以街镇为单位组织现场培训27场次,累计进村入户指导750户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1万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能力建设不足。支队人员编制未满,执法人员缺口较大,年龄层次较高,后备力量保障不足,遇到突发案件时人员明显不足。
二是执法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畜牧、渔政、种植业、林业、农机等多部法律法规,面广、专业性强,执法人员在理解和运用方面存在差距,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三是因机制体制改革,区级林业和规资分属不同部门,行政权属不统一,造成在执法过程中,取证时间长,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
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当前监管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专项培训。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明确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农业执法队伍。
(二)深入开展执法宣传
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组织人员进农村、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学习先进经验,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加强畜牧、渔政、种植业、林业、农机等领域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持续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的对接,严格规范涉刑案件的移送程序。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做好协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