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推进民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全年执法工作零投诉、零听证的成效,进一步树立起民政管理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区持续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有1人调岗,我局现有执法人员24人。本年度加强了殡葬用品检查、养老机构检查及社会组织年检及平台录入,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共录入行政检查案件81件。已完成本年度执法计划。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方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做到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布。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要求2人以上执法,并明确要求佩戴和出示执法证件,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凡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另一方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规定,严格依法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均经过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审查。
(二)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宝坻区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6次,每次均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按比例随机抽取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抽查结果及时在双随机监管平台登记公示,实现了平台统一抽取、统一实施、统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
(三)加强法治宣传,为行政执法工作赢得群众基础。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村规民约的规范化建设,对救灾款发放对象和数量、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五保对象及供养标准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利用“中华慈善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进村(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我局执法人员和广大市民的法律法规意识。
(四)是加强执法培训,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今年来我局狠抓行政法规学习培训,配合开办各街镇民政助理培训班,组织基层干部集中学习行政法规、民政法规政策,加强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普法考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执法水平有限。目前从事执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出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二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仍依赖传统线下普法载体,没有及时推陈出新,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
四、下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法律测试、法治培训、专家指导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和运用本领,提高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现有的公众号、新闻媒体、“赶大集”等方式,继续加大低保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尊法评理”“法律七进”“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更加明白、了解民政工作,争取更大支持,让群众参与监督,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