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我局全面对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宝法发【2022】2号)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民政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提高统筹协调能力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原则和实施细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政务公开渠道做好民政业务信息公开。
2.深入推进依法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工作流程,认真落实行政程序规定,以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3.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特聘请了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
(二)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法律法规等,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节,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民政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公共卫生、国家安全等方面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职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今年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4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1家。在养老机构管理方面,我局就消防设施管理、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房屋安全、用电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共进行了270次监督检查。在殡葬管理方面,与区市场监管局、街镇派出所、街镇民政、街镇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违规制造、出售冥纸、冥币丧葬用品店、摊群市场、小超市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并发放告知书。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人次,开展行政检查98次,执法车辆30辆,收缴冥纸、冥币320公斤。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民政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3.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普法工作的长期性、基础性认识还不够,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与基层的配合不够,各自为政的现象仍然存在,未将服务、管理、执法实践与普法有效衔接。
(二)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我局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普法受众有限,成效不明显。目前仍依赖传统的线下普法形式,没有及时推陈出新,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吸引力。
(三)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
目前从事执法工作的干部大多数非法学专业出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导致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春来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将推进法治建设与主题教育相结合。要求全面梳理社救、养老、殡葬等各领域制度规范,及时做好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办公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
(三)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