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交通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2024年区交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区两级工作安排,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宝坻区交通局为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辖区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路质监管理等十大类交通运输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区交通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131人,较上一年度减少22人,其中退休10人,因工作调整退出执法支队12人。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今年共办理案件1335件,其中行政许可932件,行政处罚403件(全部为一般程序),行政强制0件。行政处罚270.95万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超限治理领域。截止目前,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检查2061件、行政处罚358件均为一般程序、行政强制0件,行政处罚录入率达88.8%。45件未上传案件涉及《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使用,因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未更新相关法条,现无法完成上传工作。2024年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加198件,增幅为96.6%,主要原因为在今年新增超限治理处罚,将非现场执法落到实处;同时加大了“打非治违”力度,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规经营等情况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政复议情况。2024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该行政复议是申请人向我局投诉举报其他当事人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被申请复议的是我局作出的《关于违法查处申请书的回复》。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后,我局立即组织案件执法人员、执法支队负责人、执法监督科负责人以及法律顾问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共同梳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案件答辩方向,积极在行政复议听证会上发表意见。经复议处理,区人民政府撤销了该回复。我局根据宝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11月21日重新立案调查,逐一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争取得到申请人肯定和支持。
(五)行政执法年度计划情况。我局年初制定《宝坻区交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宝坻区交通局2024年执法监督计划》《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我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均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通过了今年的迎检检查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我局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宝坻区交通局2024年执法监督计划》,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维护交通运输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信息归集办法》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数据归集流程、由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录入“天津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对执法处罚案卷系统进行优化,实现了行政处罚数据系统汇总功能,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持续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区司法局制发的《法制审核意见书参考样式》,规范法制审核意见文书。
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规范使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依托系统制定检查计划,创建检查任务。2024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次,出动检查人员40余人次,检查15家企业;其中联合区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5次,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共计检查5家企业,实现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三是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区交通局结合市交委、市总队最新要求坚持将裁量权基准制度外显化,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纳入全体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能力,确保行政裁量权制度落实落地,做到行政处罚有据可依、有据必依。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为切实改善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持续开展路面、水上安全执法检查活动。路面管控方面,全力整治“三站一场”、重点商圈、重点路段等区域的出租车、网约车、班线客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站外揽客、网约车无证运营等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出租车3000余辆次,劝离出租车100余辆,对轻微违法行为出租车说服教育40辆次,查处涉嫌非法经营的网约车、出租车59部,罚款17.2万元;危化品运输车辆3部,罚款11万元。水上安全方面,针对内河渡口安全问题,联合蓟州执法支队开展内河水域渡口隐患排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渡口抄告属地政府依法实施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持续深化路警协作机制。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监管”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信息所掌握的违法超限运输通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和实时数据,采取精准布控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今年以来,执法支队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126次,各固定治超站点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9100余人次,检测车辆80.2万余辆次,共处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960辆次,查扣“百吨王”126辆监督违法当事人自行卸载、转运货物1.43万余吨。同比去年开展流动治超行动增加60次,各固定治超站点检测车辆量同比增加40%。将我区货车运输超线率在0.3%以下,始终保持全市最低行列。切实保障辖区内路桥基础设施及路网运行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落实源头治超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深化“一超四罚”制度,锁定超限货运源头单位,依据《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规定,2024年对超限超载源头企业共进行了19次处罚,共计罚款9.4万元,其中天津照耀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涉及放行“百吨王”车辆处罚3万元,其余货源单位按照每辆次罚款3千元处理。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压紧压实源头治超监管责任,再提认识、再加力度,狠抓治超源头管理,严把货物装载出场关,确保源头治超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其余“一超四罚”处罚共停业整顿48家,吊销车辆营运证20辆,停止营业性经营41人。
四是深化京津区域执法协作。执法支队联合公安、交管、北京市总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联合打击非法运输“危险废物”车辆,并对其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罚款3万元。开展进京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治理,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向北京总队提供20余辆可疑车辆信息,2部非法营运车辆被依法查扣,跨区域联合执法新模式取得实效。
五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执法。为打造安全、有序、整洁、文明的高铁站前环境,区交通局就高铁站前区域非法营运等现象,开展了高铁站前区域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于高铁站前区进行全运时值守,每天出动8名执法人员、2辆执法车,从早8点到晚10点,分别在高铁站进出站口及周边的重点点位,采取定点布控与流动跟踪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网约车是否“双证”齐全、平台公司是否派单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到目前,执法支队及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网约车730余辆次,共计查扣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19部,罚款5.7万元,并对1家网约车平台违规派单18次进行立案处罚。通过全天候不间断的联合执法监管,既对非法营运车辆形成了强大的震摄,又为合规车辆提供了良好的运营环境,同时保障了乘客的安全指数,高铁站周边主干道乱停乱放、私下“揽客喊客”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是持续深化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突出问题,区交通局召开深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9次,结合专项整治清单,执法支队对2024年以来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投诉、执法案卷等进行全面梳理,其中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9条、案卷116个,未发现相关问题。同时,全力深挖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增强线索管理意识,确保线索不遗漏,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收集2条问题线索,均已全面清理排查并整改。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执法监督为抓手,推动规范执法,先后对史各庄超限站、老高寨超限站和支队机关进行实地督导检查1次,开展案卷评查2次,针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支队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对涉及的当事人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督促全体执法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同时,执法支队内部督导保持常态化,定期对执法人员工作纪律、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
七是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区交通局以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考核”等考核3次,组织练兵比武1次,法治讲座1次,知识竞赛2次,上报典型案例2件。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台账,聘请安全专家对拥有50部以上车辆的重点货运企业和交警抄告的高危企业进行精准帮扶,总计帮扶企业10家,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形成管理闭环、动态清零。截至目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37次;监管部门开展检查702次,检查企业(点位)1046个,发现重大隐患121个,全部为“百吨王”,目前均整改完毕。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开展信用修复帮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宝坻区交通局“津交信用·筑信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执法支队开展助力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帮扶专项行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明白纸,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公示期、信用修复流程,可能会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和信用修复流程。截止目前,共发放相关资料300余份,送达告知书300余份,共计10家企业申请信用修复。
二是推进信息赋能执法,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为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我局结合实际,就推广应用“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办案平台”制定了《宝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办案平台推广应用方案》,现已通过区政府、财政局审批,争取实现在2025年9月底前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广泛应用“办案平台”,将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执法监督可视化,实现全业务领域、全区域执法案件办理电子化,为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奠定基础。
三是推进说理式执法,落实首违轻微免罚。为适应法治交通建设新形势,执法支队以推进说理式执法为重点,旨在通过充分的说理与沟通,在工作中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执法支队柔性执法案件20件,超限治理中处理轻微免罚车辆53500辆次。强化执法沟通,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当事人对执法行为的认可度,减少执法纠纷,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依规有序发展的工作目标。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按照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全体执法人员已完成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网上培训课程,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将交通部网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学习平台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今年共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12次,业务轮训12次,覆盖1000余人次,人均培训达到40学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网上执法培训2次,131名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参考率、考核率均为100%。
二是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业务素养。执法支队高度重视与上级机关的互动协作,积极投身于各类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致力于全方位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今年,执法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1次,季度案卷评查工作4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1次,总队来访宝坻支队开展执法调研1次。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为业务骨干拓宽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
三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多措并举分类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搭设宣传台、发放宣传单、进企业宣讲、与相对人面对面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方式,积极向社会及交通执法相对人广泛宣传《宪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20条、制作宣传展牌8块、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3000张,解答群众提出道路运输相关问题100余人次,深入重点行业企业1000余家,为深化法治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目前执法队伍发展体系和业务培训存在诸多不足,且执法队伍整体老龄化严重,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加,执法力量逐年递减,没有新鲜血液予以补充,难以满足 目前的执法需求。
(二)部门沟通协作效能不足。交通运输执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但部门之间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渠道不畅,联合执法行动难以形成强大合力。
(三)行业执法监管难度大。目前道路运输行业市场环境混乱、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普货运输企业中大量存在挂靠经营,部分企业为注册型企业没有实体经营,无法进行统一管理,难以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制定系统、全面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与形式。注重对新兴业态监管政策、行业专业知识以及现代执法技能的培训学习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学习、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水平。
(二)注重沟通协调,优化协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执法合力。
(三)深入运输企业,精准摸排。组织专门力量对道路运输行业,尤其是普货运输企业展开全面深入的调研。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收集与分析等方式,详细掌握挂靠经营企业的数量、分布、经营模式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注册型无实体经营企业进行精准排查,建立详细的企业信息数据库,包括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车辆及驾驶员关联情况等,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宝坻区交通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