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交通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就我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务实思想根基,推进法治建设
交通局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宪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交通法治讲座、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等形式,及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规划
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职能,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法治工作专项会议,深度研讨并制定了《宝坻区交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通过细化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台账,我局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法治审核,针对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关键领域,制定了严谨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合法合规,每一个执法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从根本上夯实了我局法治工作的坚实基础。从文件制定,到执法环节的严格程序把控,再到普法教育的广泛覆盖,均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与长期规划,使法治工作在全局范围内有条不紊地展开,形成了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我局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宝坻区交通局2024年执法监督计划》,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维护交通运输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数据归集流程,完善执法处罚案卷系统进行优化,推动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实现了行政执法信息“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
(四)提升执法效率,加强行业监管
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相关的权责进行了梳理,梳理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88项,依据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能,制定随机抽查事项13项,并上传至天津市双随机监管平台。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根据各单位监管领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确保了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做到执法检查不扰民。对抽查结果以工作通报、公示等形式,及时向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开展15次随机抽查,对15家企业进行随机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五)转变部门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依据《宝坻区交通局“津交信用·筑信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我局开展助力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帮扶专项行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向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明白纸,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将被公示的网站、公示期、信用修复流程,可能会造成的影响等内容,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政策和信用修复流程。截止目前,共发放相关资料300余份,送达告知书300余份,共计10家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通过全面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分类制审批改革,始终紧扣“服务”这一主题,主动对接企业,服务群众,将事前指导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压缩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尽可能以电子材料替代纸质材料,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跑腿,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2024年,我局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932件,网上办实现率达100%。
(六)主动接受监督,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与沟通体系,多元并举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我们主动迎接人大、政协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高度重视议案与提案办理工作,将其视为提升工作质量与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契机。以信访渠道为桥梁,我们建立起与群众相连的重要通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天 24 小时不间断地倾听群众的声音,无论是对交通政策存疑的咨询,还是对交通设施建设、运输服务不满的投诉,亦或是对行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都被详细记录在案。2024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2次,办理人民网、北方网等网上留言57件,12345、12328热线2038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
(七)执行重大决策,健全决策机制
为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局党委以身作则,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对于“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全部提交集体研究,2024年以来,召开48次局党委会议对人事变动、重大工程等170余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聘请法律顾问,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决定及合同等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单位工作96件,参与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次,参与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共43件,参与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和涉诉案件化解等相关工作50件。
(八)精研执法业务,深化队伍建设
持续深化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区交通局召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9次,结合专项整治清单,执法支队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9条、案卷116个,未发现相关问题。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执法监督为抓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1次,开展案卷评查2次。同时,执法支队内部督导保持常态化,定期对执法人员工作纪律、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
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按照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全体执法人员已完成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网上培训课程,今年共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12次,业务轮训12次,覆盖1000余人次,人均培训达40学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网上执法培训2次,131名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参考率、考核率均为100%。执法支队选派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1次,季度案卷评查工作4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1次,执法调研1次。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方式,为业务骨干拓宽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进程中更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
推进说理式执法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增加了以案释法环节,推行说理式执法,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2024年执法支队柔性执法案件20件,超限治理中处理轻微免罚车辆53500辆次。
(九)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整治力度
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为切实改善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我局全力整治“三站一场”、重点商圈、重点路段等区域的出租车、网约车、班线客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营运、客运车辆站外揽客、网约车无证运营等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出租车3000余辆次,劝离出租车100余辆,对轻微违法行为出租车说服教育40辆次,查处涉嫌非法经营的网约车、出租车59部,罚款17.2万元;危化品运输车辆3部,罚款11万元。
持续深化路警协作机制。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充分利用“互联网+执法监管”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信息所掌握的违法超限运输通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和实时数据,采取精准布控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今年以来,执法支队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治超行动126次,各固定治超站点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9100余人次,检测车辆80.2万余辆次,共处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960辆次,查扣“百吨王”126辆监督违法当事人自行卸载、转运货物1.43万余吨。同比去年开展流动治超行动增加60次,各固定治超站点检测车辆量同比增加40%。将我区货车运输超线率在0.3%以下,始终保持全市最低行列。切实保障辖区内路桥基础设施及路网运行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公路出行环境。
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保障行业安全稳定,重点时段自动启动“战时”状态,聘请行业专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年内,共计发生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2275次,发现隐患数106,责令整改数105,涉及行政处罚案件215件。
今年行政处罚共计403件(全部为一般程序),行政强制0件,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共计270.95万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超限治理领域。截止目前,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检查2061件、行政处罚358件均为一般程序、行政强制0件,行政处罚录入率达88.8%。2024年案件数量较2023年增加198件,增幅为96.6%。行政复议案件类型为投诉举报,经复议处理被区人民政府撤销行政行为,我局根据宝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11月21日重新立案调查,逐一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据,争取得到申请人的肯定和支持。
(十)扩宽普法渠道,落实普法责任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宝坻区交通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机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今年,我局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消防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搭设宣传台、发放宣传单、进企业宣讲、与相对人面对面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方式,积极向社会及交通执法相对人广泛宣传《宪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横幅20条、制作宣传展牌8块、LED显示屏滚动标语60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册1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3000张,解答群众提出道路运输相关问题100余人次,深入重点行业企业1000余家,为深化法治宣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机构改革后,执法人员并、转等原因,我局执法改革还处在磨合阶段,一是对改革政策理解不足,改革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未能充分理解改革政策的内涵和目的。在一些合并或职能调整的岗位上,执法人员不清楚自己新的工作重点和考核标准,导致工作中出现迷茫和被动的情况。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体制因素导致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过去的人员招录机制可能偏向于经验型人才,且人员流动较少,造成了当前队伍年龄老化的现状。
(二)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存在难点
在交通运输新业态网约车模式发展下,对于网约车执法监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监管模式过于单一,无法灵活应对网约车这种新兴的交通运输模式,无法全面覆盖网约车运营的各个环节。二是网约车平台责任不落实,网约车作为运营主体,平台在司机资质审核、车辆安全检查等方面存在安全漏洞,这给执法监管带来了困难。三是安全存在较大漏洞,由于网约车运营的特殊性,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方面,对执法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部门联合执法需进一步加强
交通运输执法受部门权限限制,但部门之间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渠道不畅,联合执法行动难以形成强大合力。这就需要建立部门、属地联合执法机制和多部门相互协作的长效机制,如占路经营、违法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治理难度大,各部门需进一步加强相互合作,联合执法。
(四)互联网+监管推广仍有待加强
交通运输数字化改革技术人员匮乏,数字化改革成果如何在交通运输各项工作中发挥更好的作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还需不断摸索和改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建设的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各责任部门认真、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中研讨5次,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研究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落实情况。局领导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制定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研究和部署本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强化法治意识,认真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将“述法”列入本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以此推动交通领域法治建设迈向新高度。
(三)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为做尊法学法表率,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专题法治课,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班子带头参考“2024年宝坻区交通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主动学法、用法、普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推进我局交通运输工作打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我局执法监督科作为专门的法制部门,并配备专门人员。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2024年宝坻区交通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作出依法行政重大失误的人员进行追究问责。本年度无此类情况发生。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严格按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开展工作,无超越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况。严格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或备案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开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024年向社会公开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个。
(六)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根据《天津市宝坻区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诚信守法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的创建,有序开展2024年交通运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交通运输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信用管理制度,开展了危货运输企业和驾培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断巩固“信用交通”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承诺制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诚信交通。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
(一)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落实市、区两级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委及机关、局属单位、各党支部要强化部署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法治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成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梳理交通规划、项目审批、运输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厘清各部门职责,继续聘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局内重要决策节点,围绕行政指令、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精准提供法律论证与专业法律意见。构建规范性文件监管闭环制度,严格遵循制定程序,细化审核流程,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合理。同时,主动公开信息,强化责任追溯,提升决策公信力,全方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好市级交通运输各类行政执法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信息化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执法数据归集共享机制,配合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各类信息系统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我局《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提高政治“三力”,强化执法监督,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审核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在规范执法和化解矛盾风险中的作用,构建梯次合理的行政执法队伍,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宝坻区交通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