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合作交流办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8 16:13

区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知的要求,2021年,宝坻区合作交流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理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及国家和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提升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成立了由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开展我办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

(二)增强法治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宪法法律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公务员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我办合作交流、投资促进、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按照我区《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聘用专职法律顾问1人,共为我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0件、办理诉讼法律事务1件。

(四)完善两个清单。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三)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干部参与普法宣传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并用以指导法治工作,紧紧抓住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一是坚持学习。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党项工作稳步提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接下来,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贯彻落实学习制度,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让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法行政职责,提高法行政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三)营造宣传氛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充分结合“党群连心·情暖宝地”主题实践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采取多样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