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16 15:46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明确当前和今后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狠抓推进落实,积极推动全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全面依法行政,履行执法检查职责

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依托宝坻政务网,及时更新公开机构动态、政策法规、经费预决算、政策解读等信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定了《发展改革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各执法科室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履行检查职责,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将执法信息录入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粮食科按照市粮食储备局统一计划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农本队由于执法人员和监管对象数量较少,实行全覆盖执法。能源科油气管道保护执法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属于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执法。2021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15次,其中对粮食库存、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粮食收购市场、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及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六个方面执法监督检查79次;常态化开展日常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工作,重点对我区40余种农副产品、化肥、农资、饲料及机动车检测等单位实施监测,开展执法检查14次,日常巡查478人次;开展节能监察和管道保护安全检查22次,发现安全隐患16项,已整改16项,整改率100%。2021年度各执法科室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涉及“煤改清洁能源”等工作的行政应诉和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制度,依法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1年度调解处理各类信访举报704件。

4.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完善了《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聘任考核办法》,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涉法涉诉案件以及合同审核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对我委制发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参与起草审核各类协议、合同以及请示15件。

(二)切实履行单位职能,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民营经济工作要点,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等多个方面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组建了5个区级工作组、25个街镇园区工作组和31个区级服务组,制作“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包联信息公示牌,便于企业多方式、多渠道反应诉求,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各工作组、服务组累计全年实地走访企业5092户次,提出问题的企业331户次,召开问题协调会335场,召开政企政策对接会149场,参加对接企业1399家。协同区政府办共同收集国家、市、区级惠企政策30条,编印并发放了《宝坻区惠企政策汇编》。2021年度平台企业反映问题244个,已全部得到解决。

2.规范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配合区财政局清理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疫情期间结合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免征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道路占用费等相关文件,2021年度累计减免非居民水费295.98万元,减免污水处理费637.5万元。

3.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按照《宝坻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动政务诚信各项工作。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区发展改革委与区法院联合牵头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印发《关于开展政务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我区的“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四类主体全面筛查,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进行登记,落实每个失信案件的责任单位,督促被执行单位尽快解决。在信用天津平台(前置机)实时监测我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被行政处罚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单位,帮助指导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4.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2018年以来我区共有6个项目(投资总额60亿元)列入市发展改革委PPP项目库中。截至2021年年底,5个开工项目中已完工3个项目,1个未开工项目正在完善前期手续。

(三)普及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守法氛围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同时将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作为党员“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执法人员利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服务对象信仰法律、崇尚法治。在“安全生产月”、“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事件节点,在结对共建村、共驻共建社区和各大商场门口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

3.做好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通过宪法宣誓、知识竞赛的方式引导干部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时发放宣传资料,帮助群众了解熟悉《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法治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对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讲话内容进行宣传,适时推送法律知识、法律知识答题链接,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开展执法能力培训,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抓好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实践和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重点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强化以案说法,组织机关干部网上旁听庭审,不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氛围。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不足

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了解不透,在执法过程中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

(二)普法宣传力量不足

机关干部对普法宣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仍然是法治科室人员和执法人员作为普法宣传的骨干力量,非执法人员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不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注重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坚持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理论中心组学法8次。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为机关干部职工讲法治讲座、组织宪法宣誓,充分调动全委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明确当前和今后目标任务,狠抓推进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大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检查和整治力度,聚焦粮食监管、油气管道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细化实化工作责任,抓牢抓实各项防范措施,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切实防范和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扩大普法宣传队伍,形成执法科室人员和普法宣传科室齐抓共管,全委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和法律知识讲座,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