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宝坻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天津市宝坻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市、区两级工作安排,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我局重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024年度,围绕35项行政执法职权,对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财务会计、财政票据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检查34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起,共处罚款17690元,其中1起进入行政诉讼阶段。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率100%,实现履职率100%,执法人员参与率100%。2024年年初,我局原有执法人员25人,1人因调岗注销行政执法证件,7人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进行证件申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1人。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紧盯制度,多措并举下好落地落实“先手棋”
一是在健全“三项制度”上持续发力。结合执法实际,紧盯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修订、补充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法律责任等方面要求,相关制度共计56条。二是加强执法工作透明化。以网络公开为载体,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实现我局权责清单、职权法定依据、执法流程图全面公开。三是加强执法过程规范化。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完善财政执法领域的执法标准、流程,规范案卷制作、管理,助推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执法决定合法化。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积极发挥法制审核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开展法制审核4次。
(二)聚焦重点,多向发力打出财政执法“组合拳”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从严检查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问题36项。组织社会保障领域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针对诸多重点民生项目的发放逐一核对检查。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采取定期轮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共发现问题7个,涉及违规金额35.84万元。组织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推进我区4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自查,选取其中12家企业重点检查,并督促存在“无证经营”情况的2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组织内控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全区285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抽取5家开展实地检查,规范优化内部运作流程,有效防范内外部风险。
二是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制定《宝坻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起由区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区税务局、区国资委联动的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与纪检巡察、统计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监督协同、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能。配合区发展改革委成立检查小组,开展政策性粮食储存检查。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24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
(三)优化模式,多维提升形成财政执法“新质效”
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针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优先采取提示、督促整改等柔性方式,引导单位自觉改正。在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监督管理专员,采取“通报”和“工作提示函”方式,督促采购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2024年度,累计通报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违规情形209项,印发工作提示函54份。
(四)法律赋能,多管齐下锻造执法履职“真铁军”
一是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专题培训讲座,集中观看云宣讲课程,持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培训班,由业务骨干分别就预算法、会计法等开展专题讲解。二是坚持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督促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践行“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理念,组织31名执法人员参加“个性学法”知识测试、学法用法线下考试、线上公共法律知识竞答等。
三、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但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业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特别是应对诉讼等复杂案件中缺少专业法律人员支撑。二是执法人员主动执法参与度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录入信息时效性和准确度仍需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专题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压力传导,统筹安排、共同推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助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紧扣2025年度执法计划安排,积极履行财会监督工作职责,加大对财政系统重点执法任务的督促推动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财政违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