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城管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规范执法,推动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全力做好城市管理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全面对照《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就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水平
一是紧抓“关键少数”,发挥学法用法模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中引领全委干部职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今年以来中心组学习党章党规党纪8次、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宪法》1次、新修订的《保密法》1次、《密码法》1次、《民法典》1次、《反有组织犯罪法》1次、新修订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1次、《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1次、党组书记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法治课1次,持续深化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是带动“绝大多数”,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通过支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学习强国”APP、“天津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线上学法。下发最新版“共性学法清单”和“共性题库”,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公共法律知识和重要法条,保证每人学法40小时以上;制定与行业、专业实践紧密相关的“个性学法清单”,着力抓好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认真开展业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网上旁听庭审,深化以案学法,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城管干部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是积极检验学习成果,推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全委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组织委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线下考试,全体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参考率达100%,考试通过率100%。有效检验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激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执法普法深度融合
一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各街镇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市城市管理委线上法治培训6次,累计受训220余人次。联合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开展行业领域业务培训,全区具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均参训。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宝平、海滨街道执法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和执法交流活动。
二是推动执法普法一体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区城市管理委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聚焦渣土运输重点领域,联合区环保局、宝平街道、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深入施工工地检查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发放《致宝坻区渣土运输企业的一封信》和现场宣讲方式,普及渣土运输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现场指导规范渣土运输行为;聚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市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工作。向24街镇和支队各执法大队印发总队编制的禁止占道经营《温馨提示》,要求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发放《温馨提示》同时,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讲工作,争取得到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累计发放《温馨提示》500余份;聚焦“国家安全日”、“世界无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劝宝购物广场、天宝新苑社区等群众密集区域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浓郁法治氛围。活动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发放宣传折页800余张;
三是持续开展城管领域法规宣传。今年以来,区城管委联合区文明办、各街镇招募志愿者13000余人,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活动1700余场次,印发《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宣传资料45000余份。同时,积极响应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的新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成果。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进机关、进校园、进村居”活动与电视、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充分融合,开设“普法宣传”“每日法治金句习”“国家安全”“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复议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党规党纪等方面内容,促进法治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群众知晓度持续增加,市民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意识显著提升。
(三)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有序开展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永久保存执法事项291条,执法全过程记录时长10小时36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4年共21起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宝坻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集体审核违法未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起,同时聘请专业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一般程序案卷21件,结案21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发生,共计罚款21.04609万元。
二是严格公正执法。开展渣土运输和露天烧烤督查治理等工作,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打造良好生活环境秩序。2024年围绕渣土运输治理任务,全力加强渣土运输污染管控,截至目前对违法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立案处罚10起,累积罚款16400.9元,约谈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项目方20余次;对全区24个街镇露天烧烤进行督导治理,成立“夜莺行动”小组,制定两轮露天烧烤检查计划,专项检查期间利用每日18:00-22:00对全区进行检查,共出动500余人次巡查点位4000余处;协助宝平、钰华、海滨、朝霞等街道开展优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多年来占道经营的顽疾,大大提升了环境秩序。
三是创新工作亮点。制定《2024年宝坻区城市管理委开展京津冀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工作方案》,成立宝坻区城市管理委京津冀城市管理执法协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与河北省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日常联络机制,明确各级联络员和联系方式,畅通联络沟通渠道。6月24日,与河北省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11月15日,与河北省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
(四)落实重大决策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加强
按照宝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套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凡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并开展决策前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并对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备案信息进行了更新、调整,确保网上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2024年我委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五)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来访、来电、网上信访等反映事项,通过下达转办单、督办单要求业务部门限期办理、限期回复,积极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实施信访问题闭环管理,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切实履行好信访工作职责。截至目前,我委接访共计3300余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新时代,要求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但当前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仍不够全面,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有所欠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要点精髓和思想脉络缺乏系统了解把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二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优化。目前法治宣传工作普遍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摆摊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活动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在激发群众兴趣和吸引群众参与上仍有不足。普法宣传重点对象不够突出、不够明显,取得效果还需提升。行业法规社会面宣传不够广泛,靠前服务意识不足,在主动靠前、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法律困惑和法律难题方面还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准性仍需提升。
三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增强。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数字化水平仍有进步空间,总体上应对信息化、数字化执法环境的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履职担当,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责任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推进的举措,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推动,建立主要领导抓全局、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站所队负责人配合抓、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参加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以上率下示范作用。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自身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法用法守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教育体系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用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网上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公园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解决问题能力。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要执法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针对重大事项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必先进行法律咨询,推动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地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不断打牢依法行政思想基础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学法用法成效,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质效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普法理念、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创新,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法规规章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目标人群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拓宽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增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制定综合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业务培训频次,拓展业务培训范围,开展专项指导,全面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持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职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行为案卷评查,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文明。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教育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以适应社会建设法治化的新形势、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向精细化、服务型方向发展。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在提高信息公开化透明化上下功夫。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及时、准确更新信息,加大对机构信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努力做到政务公开日常化,提升公开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