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新开口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17 15:37

        2024年,新开口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明确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政府职能,切实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实法制保障。现将本年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主体名称:宝坻区新开口镇人民政府。

         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镇现有持执法证人员12人,其中镇综合执法大队持证执法人员7人,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和公共管理办公室持证执法人员5人。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本年度我镇开展执法检查共计1459次,行政处罚9件(其中一般程序7件,简易程序2件),罚款总金额为1700元。其中焚烧秸秆类案件1件,罚款1000元;占用消防通道类案件5件,给予3次警告、2次罚款共计250元;公共场所控烟管理类案件1件,罚款50元;占道经营类案件1件,罚款200元;倾倒建筑垃圾类案件1件,罚款200元。

        在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镇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得到逐步提升,我镇行政执法案件同比2023年相对提升。

         4.本年度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4年我镇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5.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年初我镇制定了加强违法建设巡查治理、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计划。从全年执法工作来看,我镇执法人员能够规范遵照行政执法流程处理违法案件,各项工作均完成既定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宝坻区街镇综合执法事项》履行295项行政职权,由镇综合执法大队实施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的基本要求。我镇执法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时,佩带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通过影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做好存档,并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在重大执法决定上,联合镇司法所,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保证执法主体有公示,执法过程有记录,执法决定有审核。

         二是严格自由裁量基准。严格参照上级主管部门细化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该重的绝不轻、该轻的绝不重”。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合理分配综合执法大队人员,每日出动执法车辆2辆次、执法人员6人次,将全镇重点地段,有针对性的对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商贸街商户门前三包情况进行巡查。在执法过程中,主要采取劝导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开展依法检查。

        二是严格整治占道经营。在整治占道经营工作中,加强重点时间段、镇域主干道的巡查频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450余人次,执法车辆450余车次。在对商贸街店铺、散摊进行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多次进行治理,累计劝离占路经营、店外摆卖560余处,有效缓解了道路交通堵塞问题,有力回应了周边群众对市容市貌及交通问题的关切。

         三是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今年来,我镇综合执法大队共计开展60次消防安全检查,针对沿街商铺、农村大集等场所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当场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进行复查。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对5起占用消防通道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加强秸秆焚烧巡查。在麦秋、秋收季节,对镇域内农田进行重点巡查,结合日常巡查和焚烧监控,及时发现掌握镇辖区内火点情况,第一时间出动人员车辆进行处理。今年仅对1起焚烧秸秆案件进行行政处罚,强化了百姓对秸秆禁烧的认知。

        五是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治理。对户外广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破损、锈蚀严重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进行重点治理,确保沿街立面秩序井然、干净整洁。今年以来,共对5家广告设施进行治理。

        六是开展法制宣传。11月8日,我镇联合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新开口大集开展“联合宣传赶大集 多方行动促平安”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普及网络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明行为等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并邀请群众参与小型灭火模拟演练,有效增强了我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

         七是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合检查。积极配合河长办、民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对潮白河水域钓台、丧葬用品、散煤治理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予以解决。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与市场监管所建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交流,互相学习执法业务领域经验,就无照经营、乱设摊位、活禽交易等监管领域梳理了职责分工,强化案件查处协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资源共享,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发挥融合执法的优势作用,提升了基层执法合力。

        二是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柔性执法”的作用,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乱堆乱放、占道经营、里空外卖等行为,主要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及时指出问题,规范引导临街商户、流动商贩依法规范经营。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组织参加执法监督平台线上培训和考试。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文明促进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学时共计180学时。并在执法监督平台进行了公共法考试,考试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积极参加上级职能部门业务培训。本年度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共计17人次,包含卫生健康、水务、文化市场、消防、社会保障等多领域执法业务培训。

        (三)存在问题

         1.执法监督魄力还不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行为,考虑到商贩现实生活状况,抱有同情心态,以劝说为主,一般不采取行政处罚,导致有时会出现屡劝不止的现象,影响交通及合法经营秩序。

        2.执法监督主动性还不够。为普法工作而普法,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够突出,不善于调查研究,尤其是超前意识不足。例如,应该在麦秋、秋收季节到来之前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避免执法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打折扣。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严管占道经营行为。强化日常巡查力度,采用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对各重点路段、商业区域的管理。及时劝阻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行为,耐心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散户到市场经营。

        2.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工作。通过村庄广播,宣传关于禁止露天焚烧通告,使村民了解焚烧秸秆的危害;在麦秋、秋收重点季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持续推进精准执法工作。改进执法方式,不断优化行政指导,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管理,推动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促进,着力构建执法有精度、服务有温度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