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 年,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执法环境为目标,扎实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为维护镇域的和谐稳定和良好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本年新安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一下:
一、基本情况
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15年初,负责新安镇行政执法工作,执法职权数295个。目前,我镇配备综合执法车1辆、执法记录仪8台、照相机1台、电脑4台。现有队员8名。较去年相比,新增执法人员2人,行政检查人员参与率100%,执法事项履职履100%。
2024年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政检查969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9起,办结9起,其中简易程序1起,为警告处罚;一般程序8起,共计罚金0.97万元(大气污染案件6起,共4500元;销售假农药案1起,处罚5000元;消防通道违法充电1起,处罚200元),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我镇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执法计划,重点围绕消防安全检查、违法建设治理、市容市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实施“三项制度”,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重要事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我镇政府共有公职律师2名,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同时调整新安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审核范围。
(二)加强重点执法、专项执法力度。
1.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900余次。
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违法建设专项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等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改善了乡镇的环境和秩序。
3.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全年共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1起,群众满意度较高。
4.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推行柔性执法。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劝导等方式,让当事人自觉改正违法行为,避免了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
(三)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每月对《宝坻区街镇综合执法事项》、《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存在问题
1.依法行政工作缺乏创新,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新方法、新手段、新技术的运用上不熟练,缺乏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习惯依靠老方法解决问题。
2.部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现有的公众号、新闻媒体、“赶大集”等方式,继续加大“占道经营”、“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参与监督,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2.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学习先进的执法理念和方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和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3.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要求及时归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成立案卷评查小组,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
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