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1 09:21

    截止到今年12月,在区、镇两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镇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本年新安镇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一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15年初,负责新安镇行政执法工作,执法职权数259。目前,我镇配备综合执法车2辆、执法记录仪8台、照相机1台、电脑4台。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现有队员8名。其中正式编制人员5名,协管人员3名。较去年相比,新增执法人员1人,充实了执法力量。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3年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政检查324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23起,办结23起,其中一般程序18起,简易程序5起,已全部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其中违法案件中,大气污染案件17起,随意倾倒生活垃圾4起,乱堆乱放案件1起,消防通道违法充电1起,共处罚金0.97万元。未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无“零执法、零处罚”的现象。

4.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我镇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年度执法计划,紧扣年度工作重点,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占道经营、违法广告、拆除违法建设、集贸市场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镇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公示公开行政执法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我镇政府共有公职律师4名,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了行刑衔接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线索通报和协同办案机制,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办案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新安镇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为迎接创城创卫工作,2023年4月起集中对镇区商业街商户开展治理工作,主要针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二对新安镇集市、老张集市等重点区域予以全方位治理,确保道路周边安全、道路畅通。全年共整治各类流动摊点140余次,对未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的商铺进行批评教育22次。三是对违法建设开展治理,我街道大队对于始终坚持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的原则,使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对殡葬用品治理,在本年度清明、寒衣节等民间传统习俗期间,镇综合大队结合区民政等部门,大力宣传文明祭扫,严查商户违法销售烧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

此外,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对镇域内企业、商户进行多次燃气安全、防疫落实检查;并结合区渔政部门对蓟运河内非法捕捞渔船进行统一清理,驱赶渔船8条,处理地笼26个。

    3.执法方式创新情况。新安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强调柔性执法,注重与相对人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注重对相对人的人文关怀和实际需求,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强制措施,从而有效减少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和对抗行为,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4.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本年度新安镇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全体成员学习4次,对《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交流学习,队伍整体行政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在执法流程、案卷整理等方面更加规范。2022年度我单位新增执法人员2名,均已通过相关考核。

    5.第四季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积极配合市、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及评查活动。均较好地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1.执法质量。部分执法环节证据照片拍摄角度单一,现场示意图绘制粗糙,导致在案卷上出现部分瑕疵。无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执法人员素质。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学习仍然不够深入,对法律条文的应用仍不够熟练,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明年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开拓思路、严格执法,在人员素质、执法方式、处罚力度上狠抓实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专业培训,强化法律意识。熟悉规范化办案全过程,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通过“熟手带头、以旧带新”的思路,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2.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违法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相关的法治意识,使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并愿意配合执法人员,共同建设美丽新安。

3.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执法管理的目的,推动实现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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