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大白庄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3 14:22

区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宝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津宝法发[2022]2号)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现就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协调促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发展,加强村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中的作用。全镇12个队配备了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治宣讲活动,为村队事务提供法律指导,提高了村级依法办事的水平。利用网上学法用法系统,组织全镇开展网上学法工作,并更新聘任“法律明白人”,积极组织法治微课堂录制,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打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队伍。

(二)加强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县级机关举办的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论述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力度,执法队全年开展各类专项行动12次,流动商贩400起,规范进店经营160起,清理违法广告10块,落地灯箱20个,小广告200余处。烟花爆竹等多个领域检查598次,处罚消防隐患案件4起,处警告处罚。同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接受群众等各方面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对镇政府工作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询问、视察、调研工作。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呼声、期盼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范围,通过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依法落实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决策实施后明显未达到预期效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进行决策后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我镇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基层维稳安保工作。在节假日、重大会议等敏感时间节点,多部门联动,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事件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排查,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定期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及时化解,从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二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调”对接机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加强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建设,统筹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各方力量资源,形成一种多元调解格局,把情、理、法说通说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现我镇12个行政村均已依托警务室建立“三室联建”平台,其中随家庄村、小刘坡村为示范单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普法宣传、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三是常态化预防,做好纠纷调解。镇矛调中心、司法所结合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指导广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健全完善精细化排查,常态化预防机制,落实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制度。加强纠纷隐患排查和预警预测,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及时分析研判,细化重点点位、重点人员,明确负责人,时间节点,做好回访记录、工作分工和应急处置方案,分级分类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深化法治主题,丰富宣传活动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措施,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律赶大集、广播电子屏、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村民法治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法律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抓好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企业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用宣传月、周、日及重大节假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800余人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力量薄弱。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乡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缺乏专业法律人员配比,多为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及农村志愿者担任,缺乏系统专业的法律知识学习,导致提供的法律服务良莠不齐,质量很难保障。

二是对加快法治建设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系统、不全面。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为指引的思想意识,法治建设压力传导不够。

三是在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过程中,依法行政能力不够强,对信访群众的情绪安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各部门信息交流不畅通,联动协调能力不足,需要进一步互联互通。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仍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同时宣传形式单一,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造成效果不佳,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及时讨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个方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中心组专项学习,传达区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每周按时学习政府建设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我镇具体工作。积极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推动创建活动的实施,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

工作中注重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对镇村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制定年度学法、普法计划,通过集中学法、学法考试、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我镇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带动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常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统一领导,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四)紧紧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工作中找准法治建设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镇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镇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及时公布。

四、明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镇党委、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部门包项、领导小组协调”的原则,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大干部在法治方面的培养、教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做好我镇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二)强化建设,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培训学习,以规范执法为重点,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告栏等平台,政务公开内容要做到及时、清晰,提高行政办事效能。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政策及时公开发布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

运用好微信公众号、天津市“12348”法网、学法用法系统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工作。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法治宣传,不断通过夯实法治基础知识、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