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中央专款)的通知》(津财教指[2024]11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以下单位中央专款205万元,请列入“2050201学前教育”。
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使用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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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对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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