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专款)的通知》(津财教指[2024]15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以下单位中央专款4039.2万元,请列入“205教育支出”。
请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相关要求,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同步填报预算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使用管理中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专款)分配表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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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中央专款)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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