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等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76号)文件,现核减你委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1076万元。
请列入“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配合做好预算核减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