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 (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宝坻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8:30


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5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3万元,该市级资金已于2024年11月8日由区级资金垫付102.998889万元,请做好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请列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并纳入直达资金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1〕31号)要求,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兑付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表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

66号绩效.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