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直达资金)的通知》(津财农指〔2024〕9号)文件,现下达你委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1771万元。
请列入“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天津市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3〕12号)要求,做好预算执行等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表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3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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