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某养老院行政处罚案
2024年1月31日,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某养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查,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只有1人值班。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数少于2人,其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公司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或者每班值班人员少于2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安全的关键枢纽,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是历经实践检验、保障安全的重要防线,绝不是可以随意忽视的规则。各单位必须从中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让消防控制室真正成为守护安全的坚固堡垒,避免因一时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大祸,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