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某沙发厂行政处罚案
2023年12月13日,宝坻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某沙发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查,该单位厂房内一处电器线路明敷在可燃物上。该单位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10.2.3.1条之规定,支队于12月19日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厂房内一处电器线路明敷在可燃物上逾期未整改完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天津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沙发厂责令停止使用敷设不符合规定的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天津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履行前款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标准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电气线路的敷设与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杜绝私拉乱接,对明敷线路进行有效的穿管保护。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有效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让工作环境更加安全、稳定 。